作者:高文星
科技是发展的利器,也可能成为风险的源头。随着人工智能、大数据等数字技术深度融入教育教学全过程,数字伦理已成为重塑高校师德师风内涵、革新建设路径的核心变量。数字技术不仅为高校治理提供了智慧化工具载体,更从价值层面对教师的职业伦理准则、专业能力结构和价值引领使命提出了全新要求。
数字伦理赋能高校师德师风建设的出场语境
数字技术在为高校教育教学带来革新的同时,也引发了一系列伦理问题,对传统师德师风建设构成了前所未有的挑战。这些挑战既体现在技术应用伴生的伦理责任风险,也凸显于教师数字素养与能力的结构性短板,更反映在治理体系与评价机制的滞后性上,共同构成了数字伦理赋能高校师德师风建设的出场语境。
一是技术应用极易引发高校师德师风边界模糊。当前,部分教师过度依赖AI工具,将专业判断和价值引领等核心职责交付给算法承担,致使教师主体性弱化,去责任化风险加剧。尽管AI工具提高了教学效率,但容易造成教学的同质化和浅表化,对立德树人的责任根基形成冲击。
二是高校教师的数字伦理认知与实践能力不足。尽管《教师数字素养》相关标准已经颁布,但高校教师数字素养培育仍存在结构性失衡的状况。当前高校的相关培训过于聚焦技术操作,而对数字伦理意识、数据治理能力以及算法批判思维等核心素养的重视存在明显不足。此外,培训缺乏依据学科、教龄和发展阶段进行的分层分类设计,大多采用“一刀切”的短期培训方式,实际效果相当有限。
三是制度保障与评价机制不相匹配。当前,高校的师德师风建设制度大多建立在传统教学情境之上,而针对数字技术应用的伦理规范却十分滞后,特别是高校教师在数据采集、AI工具运用、在线教学等领域的行为边界缺乏明确界定。此外,现有的评价体系依旧侧重于传统的师德师风指标,而对高校教师的数字伦理素养以及技术应用合规性的关注度不足。相关的工作量和实践成效难以纳入考核与激励机制,并且缺乏动态监测与过程评价。
数字伦理赋能高校师德师风建设的内在契合
数字伦理作为数字时代的核心价值准则与行为规范体系,聚焦于数据采集、算法应用、人机互动等具体场景中的道德关系建构与责任边界划分,其核心要义蕴含数据正义、算法透明、人机协同、隐私保护等价值理念,本质上是数字技术应用与人类道德追求的辩证统一。高校师德师风建设的核心是对教师职业行为的价值规制与精神引领,二者在价值追求、实践目标与发展逻辑上高度契合,为深度融合提供了坚实理论基础与实践可能。
一是在价值追求层面,数字伦理倡导的“数据正义”与师德师风建设秉持的“教育公平”具有内在一致性。数字技术通过打破教育资源时空壁垒,旨在实现优质教育资源跨区域、跨校际共享,但也可能因算法偏见、数据滥用及以“技术为名”的预测性干预介入等问题催生影响教育公平的新维度。数字伦理强调通过规范数据应用、优化算法设计,保障每个学生的平等发展权,这与师德师风建设中“关爱学生、因材施教”的核心要求高度一致。同时,数字伦理倡导的人机协同边界与师德师风强调的教师主体责任互为支撑,二者都致力于确保教育过程的人文性与专业性,在技术赋能与教育规律间达成平衡,避免技术工具对教育本质的侵蚀。
二是在实践目标层面,数字伦理为师德师风建设提供了现代化实践载体,师德师风建设则为数字技术的教育应用划定了价值边界。数字技术赋能高校治理,通过智能管理平台、数据分析工具等提升了师德建设的精准度与实效性,而师德师风建设所确立的职业规范与价值导向,又能有效防范数字技术应用中的伦理风险,确保技术始终服务于育人使命。这种“技术赋能”与“价值引领”的双向调适,使得二者在实践中形成互补共生的关系。
三是在发展逻辑层面,数字伦理与师德师风建设均遵循“制度规范—能力提升—文化浸润”的螺旋式、渐进性演进路径。数字伦理的落地需要通过制度建设明确技术应用的红线,通过素养培育提升师生的数字伦理认知,通过文化建设形成尊重数据、恪守伦理的校园氛围;而师德师风建设同样需要以制度为保障、以能力为支撑、以文化为引领,二者的发展逻辑高度契合,为协同推进高校师德师风建设水平提供了可能。
数字伦理赋能高校师德师风建设的实践路向
面对数字技术为高校师德师风建设带来的新生态、新语境,高校需以数字伦理为核心,实时构建“价值重塑—制度创新—能力筑基—生态共治”四维协同运行体系,推动师德师风建设从被动应对转向主动塑造,从零散规制转向系统治理,实现数字伦理与师德师风建设的深度融合与协同发展。
一是将数字伦理融入师德师风核心内涵。高校应以“育人优先”为数字技术应用的根本伦理准则,在智能教学工具引入、数据使用与资源建设全过程中,坚持立德树人导向,防止效率逻辑对教育人文性的侵蚀,引导教师牢固树立“技术为用、育人为本”的理念,在人机协同中坚守教育主体地位。同时,将“数据正义”纳入师德师风核心原则,强调算法透明、数据公平与隐私保护,遵循数据采集和使用的最小必要原则,防范算法偏见与数据滥用,确保数字技术服务教育公平。依托教育家精神引领数字伦理实践,通过学习研讨与示范引领,推动教师在教学科研和人机互动中强化价值引导,形成尊重技术、恪守伦理、以人为本的师德师风新风尚。
二是构建数字伦理导向的师德师风治理机制。高校应围绕数字技术应用中的伦理风险,制定清晰可操作的数字伦理“负面清单”和师德行为规范,明确禁止未经授权采集学生数据、使用未备案AI工具进行评价、泄露隐私等行为,细化教师在在线教学、数据应用与人机协同中的职责边界,形成刚性制度约束。同时,建立“数字日志+动态监管”的闭环治理机制,依托智慧教育平台对教师数字教学行为进行全过程记录与追溯,构建事前预防、事中监管、事后反馈的治理体系,及时纠正伦理失范。进一步完善评价激励机制,将数字伦理素养与实践表现纳入师德评价核心指标,与职称评聘和绩效激励挂钩,对严重伦理失范行为实行“一票否决”,提升制度执行力。
三是培育数字伦理导向的复合型教师队伍。围绕数字时代师德要求,构建以价值阐释能力为核心、以数据识读、算法对话和人机协同能力为支撑的“1+3”数字伦理素养培育模型,突出教师在技术应用中坚守育人本质、规范数据使用、识别算法偏见与优化人机协作的综合能力。创新培育方式,采取理论学习、案例研讨、实践演练与反思提升相结合的路径,通过专题课程、典型案例分析和真实场景训练,提升教师数字伦理认知与实践能力。同时,实施分层分类精准培育,针对不同教龄与岗位特点开展差异化培养,推动形成既具技术理解力又具价值引领力的复合型教师队伍,为高校师德师风建设提供坚实能力支撑。
四是构建“家校社”协同的数字德育共同体。高校应强化内部跨部门协同,建立由教务、教师发展、网信、学工与纪检监察等部门参与的数字伦理治理机制,明确职责分工,形成协同联动的治理合力。搭建“家校社”沟通协作平台,健全家校数字共育机制,保障家长在学生数据使用与数字伦理治理中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并加强与网信、公安及教育行政部门的协作,构建数字伦理风险联合防控体系。同时,将数字伦理融入校园文化建设,通过多种宣传与实践活动,引导师生深化数字伦理认知,发挥榜样示范作用,营造尊重数据、恪守伦理、以人为本的校园文化生态,推动形成协同推进师德师风建设的长效机制。
(作者系西北师范大学讲师,博士研究生)
来源:光明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