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红网 作者:黄鹤权
据半月谈报道,2026年伊始,“数字泔水”成为热议话题。这一概念指代互联网上大量重复、虚假、低价值的信息,从虚构剧本的短视频到畸形价值观的微短剧,从AI魔改的经典作品到深度伪造的虚假内容,这类信息正以高刺激、强情绪的特质裂变传播,尤其对我国未成年网民构成认知与思维层面的深层伤害。
在流量利益与AI技术的双重驱动下,“数字泔水”不仅污染网络生态,更侵蚀着用户的认知能力,清剿“数字泔水”、筑牢网络防线已成为紧迫的时代命题。
“数字泔水”的危害,远不止于信息垃圾的堆砌,更在于对认知体系的系统性侵蚀。这类内容往往摒弃逻辑自洽与正向价值,专以情绪诱导博眼球,用户长期浸泡其中,理性分析与深度思考能力会逐渐退化。
对未成年人而言,其伤害更为深远:大脑前额叶皮层发育可能受抑制,导致浮躁焦虑的情绪滋生,专注学习与延迟满足的能力下降;作文中充斥网络热梗缺乏真情实感,对现实生活的观察与思考日渐匮乏;更有甚者,会被虚假信息扭曲价值观,将剧本演绎当作真实社会,把畸形观念视为正常逻辑。
更令人担忧的是,“数字泔水”还会反哺AI训练数据库,形成“泔水投喂泔水”的恶性循环,让低质内容源源不断涌入网络,进一步污染数字生态。
“数字泔水”的泛滥,本质是流量至上逻辑与技术滥用的双重恶果。部分内容生产者为赚快钱,放弃创作底线,批量生产迎合低级趣味的信息垃圾;平台算法为追求互动数据,对高刺激、强情绪的低质内容加权推荐,让“劣币驱逐良币”成为网络空间的常态;AI技术的普及则大幅降低了内容生产门槛,使得虚假、低质内容能够快速量产、广泛传播。
而算法治理的碎片化,导致不同机构、领域的监管难以形成合力,给“数字泔水”留下了生存空间。这种“流量压倒质量”的畸形生态,不仅背离了网络空间的公共价值,更透支着社会的信任与创造力。
清剿“数字泔水”,需要构建“法律兜底、平台主责、多方协同”的系统性治理体系。法律层面,《中华人民共和国数据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等一系列法规,为算法监管、内容治理提供了法律依据。但要让法律真正长出“牙齿”,还需进一步细化规则,明确“数字泔水”的界定标准与处罚尺度,加大对恶意生产、传播低质虚假内容行为的惩戒力度,尤其要严打利用AI技术制造“数字泔水”的违法行为,让违法者付出沉重代价。
平台作为网络内容的分发枢纽,必须扛起“算法向善”的主体责任。要打破“流量至上”的算法逻辑,建立以内容质量为核心的评价体系,对高知识密度、正向价值观的内容给予算法加权,从源头遏制“数字泔水”的传播。
同时,需完善技术审核机制,优化“未成年人模式”,通过AI识别、人工复核等多重手段,精准拦截低质虚假内容,打造专属优质内容池。更要主动公开算法机理,提升透明度与可解释性,摆脱“算法黑箱”的控制,让技术真正服务于优质内容的传播与创作。
治理“数字泔水”,还需要家庭、学校与社会形成协同合力。家长应加强亲子陪伴,引导孩子理性使用网络,避免将手机当作“电子保姆”,同时以身作则,减少自身对低质网络内容的依赖;学校需将媒介素养教育纳入日常教学,教会学生辨别信息真伪、抵制不良内容,培养独立思考与批判性思维能力;社会层面则应鼓励优质内容创作,推出更多贴合青少年精神需求的文化产品,用高质量内容填补“数字泔水”留下的空白,让健康向上的网络文化占据主流。
数字空间不是法外之地,更不应成为“数字泔水”的滋生地。
清剿“数字泔水”,不仅是对网络生态的净化,更是对公民认知能力的守护,对下一代健康成长的负责。这需要法律的刚性约束,需要平台的责任担当,更需要每个社会成员的主动参与。
当算法不再被流量绑架,当优质内容成为网络主流,当每个用户都具备辨别“数字泔水”的能力,数字空间才能真正成为启迪智慧、传递价值的净土,让每个人都能在清朗的网络环境中汲取成长的养分,让数字时代的文明底色更加纯净明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