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上海证券交易所披露的信息显示,证监会批复同意肯特催化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下称“肯特催化”)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注册申请。这意味着,肯特催化距离上市的目标更近一步。
据贝多财经了解,肯特催化于2022年5月预披露招股书,准备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并于同年11月进行了更新。特别说明的是,证监会曾于2022年10月对该公司的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申请文件出具了反馈意见。
全面注册制实施后,肯特催化于2023年2月平移递交招股书,继续IPO进程,并于同年6月过会。本次冲刺上市,肯特催化计划募资约5亿元,将全部用于年产8860吨功能性催化新材料项目。
贝多财经研究发现,肯特催化2023年、2024年的收入均同比有所下降,已连续两年出现收入下降的情形。此外,该公司的毛利率也明显波动。
不难发现,肯特催化的历史沿革问题获得了密切关注。据招股书披露,肯特催化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为项飞勇、郭燕平夫妇,直接持股比例为51.62%,间接控制18.44%的股份,合计直接间接控制70.06%的股权。
其中,项飞勇为肯特催化董事长、总经理,出生于1968年1月;郭燕平于1971年2月出生,现为肯特催化行政副总监。据招股书披露,项飞勇于1990年7月就成为了浙江省仙居县农药厂车间主任,此时其才23岁。
1999年4月,项飞勇设立致格机电——前身为浙江省仙居县医药化工实验厂。2009年7月,项飞勇设立了肯特催化。而肯特催化成立后,致格机电的业务、人员及技术逐步向肯特催化转移。
2015年10月,致格机电经营范围由“医药中间体、催化剂制造,医药化工产品技术咨询”变为“医药中间体制造”;同年12月由“医药中间体制造”变为“仪表、仪器零售”。2015年至今,致格机电未实际从事相关业务。
另在2003年12月,项飞勇设立江西飞翔,项飞勇、郭燕平夫妇及其亲属张志明、林永平于设立2009年5月江西肯特。江西肯特成立后,江西飞翔的业务、人员及技术逐步向江西肯特转移。
而自2010年12月开始,江西飞翔已无实际经营。2020年10月,江西飞翔完成工商注销。此前的2015年10月,肯特催化以公司自有资金通过股权转让方式受让江西肯特股权,江西肯特成为肯特催化全资子公司。
对此,上海证券交易所要求肯特催化说明致格机电的业务、人员及技术向肯特催化转移,江西飞翔的业务、人员及技术逐步向江西肯特转移,及肯特催化受让江西肯特股权的具体过程等。
致格机电2015年至今未实际从事相关业务也未注销的原因及合理性,变更经营范围的原因及合理性,及其未来业务定位及发展方向;江西飞翔自2010年12月开始已无实际经营,直至2020年10月才完成工商注销的原因及合理性等。
此前,证监会也在出具反馈意见时要求肯特催化说明发行人(即“肯特催化”)实际控制人是否存在承包、租赁经营国有、集体企业的经历,实际控制人控制的企业是否存在国有、集体企业改制的情形,发行人业务、资产、人员等是否来源于国有、集体企业。
不仅如此,证监会还在出具反馈意见时重点关注了肯特催化的超产能生产问题。其中,肯特催化、江西肯特存在部分产品实际产量超出环评批复的产能或未取得环评批复、实际产量及产品与公司《安全生产许可证》登记的相关产品产能及范围不完全相符的情况。
对此,要求肯特催化结合肯特催化、江西肯特相关产品的实际产量,说明超出环评批复的产能或未取得环评批复、实际产量及产品与公司《安全生产许可证》登记的相关产品产能及范围不完全相符的原因及合理性等。
据招股书介绍,肯特催化是一家主要从事季铵(鏻)化合物产品研发、生产和销售的企业,拥有季铵盐、季铵碱、季鏻盐、冠醚等四大系列产品,致力于为精细化工、分子筛、高分子材料、电池电解液、油田化学品等领域的客户提供产品和服务。
其中,相转移催化剂是一类可以帮助反应物从一相转移到能够发生反应的另一相当中,从而加快异相系统反应速率的催化剂,季铵盐、季铵碱、季鏻盐、冠醚、叔胺及聚醚等都可以作为相转移催化剂。
数据显示,肯特催化2021年、2022年和2023年的营收分别约为6.36亿元、8.08亿元、6.66亿元和2.98亿元,净利润分别约8633.93万元、1.10亿元和8520.79万元,扣非后净利润分别约8298.23万元、1.01亿元和8090.41万元。
不难看出,肯特催化的业绩出现了明显的波动。其中,2023年的营收同比下降17.53%;净利润和扣非后净利润分别同比下降约22.25%、20.28%。另外,肯特催化2024年上半年的营收、扣非后净利润分别同比下降15.24%、11.35%。
对此,肯特催化称是受下游市场需求减弱、原材料价格及公司产品价格下滑影响。尽管如此,肯特催化仍称自身经营业绩较为稳定。另据招股书,肯特催化2024年的营收约为6.16亿元,同比下降7.40%。
不过,肯特催化2024年的净利润和扣非后净利润均实现了增长,分别为9351.28万元、8416.81万元,分别同比增长9.75%、4.03%。以此来看,肯特催化连续两年的扣非后净利润低于1亿元,与新规要求不符(但肯特催化早已过会,不受新规约束)。
此外,肯特催化的毛利率也持续波动。报告期内,该公司的综合毛利率分别为27.71%、26.48%、26.23%和27.04%,若剔除新旧收入准则下运输费和包装费核算口径不同的影响,毛利率分别为30.89%、29.52%、29.61%和31.03%。
肯特催化在招股书中表示,2021年至2023年,该公司毛利率整体小幅下降,毛利率的波动主要受产品销售结构、销售价格、原材料成本、市场供求、固定资产新增投资等多种因素的影响,而2024年上半年和2024年度则有所回升。
从研发层面而言,肯特催化的投入也并不算高。报告期内,该公司的研发费用分别约为1642.52万元、1953.53万元、1709.60万元和871.25万元,占其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2.58%、2.42%、2.57%和2.93%。
其中,2024年上半年的研发投入仅为871.25万元。此前,上海证券交易所曾在问询函中要求肯特催化说明研发费用占比低于同行业可比公司的原因;发行人是否符合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标准等。
肯特催化方面称,该公司通过多年的长期的积累,在相转移催化剂领域有较高的市场占有率,形成了较为成熟的生产工艺和技术,拥有多项发明专利,获得多项行业荣誉,并积累了优质的客户群,在行业竞争中占据一定的优势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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