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科学认知:应对气候变化,我们在经历什么?
气候变化不仅是科学界的专业课题,更是关乎人类生存与发展的全球性挑战。当前,全球气候正经历以变暖为主要特征的显著变化。数据显示,全球平均气温较工业化前水平已升高1.5摄氏度以上,这导致高温热浪、洪涝、干旱等极端天气气候事件趋多趋强。
应对气候变化包含两个核心路径:“减缓”与“适应”。减缓气候变化,是指通过能源绿色低碳转型、发展循环经济等方式减少温室气体排放,以降低全球变暖的速度;适应气候变化,则是指通过建设防洪系统、调整农业种植结构、强化灾害预警等措施,减轻气候变化对人类社会和自然环境的负面影响。
面对这一挑战,中国展现了大国担当。我国不仅设定了明确的“双碳”(碳达峰、碳中和)目标,更在2025年公布了新一轮国家自主贡献目标,提出到2035年全国经济范围温室气体净排放量比峰值下降7%至10%,这标志着我国从控强度向降总量的重大跨越。
二、 法治护航:《生态环境法典》中的气候治理新篇
为将应对气候变化的国家战略转化为法律规范,我国于2026年3月正式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法典》(自2026年8月15日起施行)。这部法典首次将“应对气候变化”单设一章,填补了国内气候治理的法律空白,为绿色低碳发展筑牢了法治基石。
《生态环境法典》在应对气候变化方面的核心亮点包括:
1. 确立减缓与适应并重原则:法典明确将碳达峰碳中和重大战略纳入其中,要求统筹产业结构调整、污染防治与生态保护,协同推进降碳、减污、扩绿、增长。
2. 构建气候适应型社会:法典规定国家根据不同区域特点开展适应气候变化行动,建立健全灾害综合风险监测预警和评估制度,提升重点领域适应气候变化的能力。
3. 将国际履约义务国内法化:法典明确国务院生态环境主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定期编制国家自主贡献、国家温室气体清单和履约报告,为高质量参与全球气候治理提供了国内法律依据。
4. 设立国际合作专节:法典坚持共同但有区别的责任原则、公平原则和各自能力原则,鼓励开展可再生能源、储能、氢能等领域的国际科技合作,推动构建公平合理、合作共赢的全球气候治理体系。
5. 强化法律责任追究:对于违反绿色低碳义务、造成生态环境损害的行为,法典规定了严格的行政、民事乃至刑事责任,并确立了“损害担责”的原则,以重典治乱倒逼企业和个人落实降碳责任。
三、 全民同行:将法治与科学融入绿色低碳生活
应对气候变化,不仅需要国家层面的顶层设计与法治保障,更需要全社会的共同参与。《生态环境法典》的出台,意味着绿色低碳不仅是道德倡导,更是法定责任。
在日常生活中,我们应当:
- 践行绿色消费:拒绝过度包装,减少一次性塑料制品使用,优先购买节能环保型产品。
- 倡导低碳出行:优先选择公共交通、自行车或步行,减少机动车尾气排放。
- 参与生态保护:积极参与义务植树,保护野生动植物,不随意破坏自然生态系统。
- 增强法治观念:主动学习《生态环境法典》等环保法律法规,对污染环境、破坏生态和违反绿色低碳义务的行为敢于监督。
了解气候变化的科学真相,尊崇《生态环境法典》的法治权威。让我们携手并肩,做应对气候变化的“明白人”和“行动派”,共同绘就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美丽中国新画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