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行员工违法放贷后仍获赔23万绩效工资,法院判决暴露银行管理漏洞
内蒙古林西农商行最近摊上事了。自家员工因为违法放贷被判刑,银行想扣发他的绩效工资,结果法院不仅没支持,反而判银行要支付23万多元绩效工资。这事儿听起来有点魔幻,但判决书白纸黑字写得清清楚楚。
事情要从十几年前说起。员工刘某在2010年到2012年期间违法发放贷款,直到2023年才被法院终审判处违法发放贷款罪,判了拘役缓刑还罚了款。银行在2024年1月给他记了个撤职处分。本来这事儿就该这么过去了,但问题出在了绩效工资上。
银行觉得,刘某在2021年8月到2023年12月期间被取保候审,按内部规定这段时间不该发绩效工资。可法院不这么看,因为这段时间刘某一直在岗工作,年度考核都是"称职",银行还一直给他申报包含绩效工资的个税。这就尴尬了,银行嘴上说不发,身体却很诚实,个税申报单上明明白白写着绩效工资。
法院判得有理有据。首先,银行拿不出证据证明他们的《薪酬管理办法》经过合法程序。其次,取保候审不等于被限制人身自由,员工正常上班就该拿工资。最打脸的是,银行自己都在个税申报里承认了绩效工资的存在,现在又说不发,这不是自己打自己脸吗?
银行还有个说法,说中层干部绩效工资的40%要延期3年支付。法院认可这个约定,但算下来到2025年底,该发的23万多已经到期了,所以判银行必须给。这个判决给所有用人单位提了个醒:内部规定不能大过法律,发工资这事儿得按规矩来。
这事儿暴露了银行管理上的一堆问题。规章制度没走法定程序,考核和发工资自相矛盾,财务和人事各干各的。最讽刺的是,一个因为违法放贷被处罚的员工,反而用法律武器从银行手里要回了工资。银行这回真是赔了夫人又折兵,既没拦住工资,还把自己的管理问题全暴露了。
说到底,银行要想避免这种尴尬事,得把内部管理捋顺了。规章制度要合法,说了就得做到,各部门更不能互相拆台。这次23万的学费交得值,就看银行能不能长记性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