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906 证券简称:浙商中拓 公告编号:2025-83
浙商中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
声明人童列春作为浙商中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已充分了解并同意由提名人浙商中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为浙商中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该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现公开声明和保证,本人与该公司之间不存在任何影响本人独立性的关系,且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对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及独立性的要求,具体声明并承诺如下事项:
一、本人已经通过浙商中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或者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资格审查,提名人与本人不存在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独立履职情形的密切关系。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本人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七十八条等规定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本人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和条件。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本人符合该公司章程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条件。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本人已经参加培训并取得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相关培训证明材料(如有)。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六、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的相关规定。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七、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纪委《关于规范中管干部辞去公职或者退(离)休后担任上市公司、基金管理公司独立董事、独立监事的通知》的相关规定。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八、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党政领导干部在企业兼职(任职)问题的意见》的相关规定。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九、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纪委、教育部、监察部《关于加强高等学校反腐倡廉建设的意见》的相关规定。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人民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独立董事和外部监事制度指引》的相关规定。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一、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证监会《证券基金经营机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从业人员监督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二、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银行业金融机构董事(理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三、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保险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规定》《保险机构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四、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其他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对于独立董事任职资格的相关规定。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五、本人具备上市公司运作相关的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具有五年以上法律、经济、管理、会计、财务或者其他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六、以会计专业人士被提名的,候选人至少具备注册会计师资格,或具有会计、审计或者财务管理专业的高级职称、副教授或以上职称、博士学位,或具有经济管理方面高级职称且在会计、审计或者财务管理等专业岗位有五年以上全职工作经验。
□是 □否 √不适用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七、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不在该公司及其附属企业任职。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八、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是直接或间接持有该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的股东,也不是该上市公司前十名股东中自然人股东。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九、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以上的股东任职,也不在该上市公司前五名股东任职。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在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附属企业任职。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一、本人不是为该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保荐等服务的人员,包括但不限于提供服务的中介机构的项目组全体人员、各级复核人员、在报告上签字的人员、合伙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主要负责人。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二、本人与上市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不存在重大业务往来,也不在有重大业务往来的单位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任职。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三、本人在最近十二个月内不具有第十七项至第二十二项规定任一种情形。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四、本人不是被中国证监会采取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证券市场禁入措施,且期限尚未届满的人员。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五、本人不是被证券交易场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等,且期限尚未届满的人员。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六、本人不是最近三十六个月内因证券期货犯罪,受到司法机关刑事处罚或者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的人员。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七、本人不是因涉嫌证券期货违法犯罪,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或者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的人员。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八、本人最近三十六个月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九、本人不存在重大失信等不良记录。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本人不是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因连续两次未能亲自出席也不委托其他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被董事会提请股东会予以撤换,未满十二个月的人员。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一、包括该公司在内,本人担任独立董事的境内上市公司数量不超过三家。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二、本人在该公司连续担任独立董事未超过六年。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候选人郑重承诺:
一、本人完全清楚独立董事的职责,保证上述声明及提供的相关材料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否则,本人愿意承担由此引起的法律责任和接受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自律监管措施或纪律处分。
二、本人在担任该公司独立董事期间,将严格遵守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确保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勤勉尽责地履行职责,作出独立判断,不受该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他与公司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的影响。
三、本人担任该公司独立董事期间,如出现不符合独立董事任职资格情形的,本人将及时向公司董事会报告并立即辞去该公司独立董事职务。
四、本人授权该公司董事会秘书将本声明的内容及其他有关本人的信息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专区录入、报送给深圳证券交易所或对外公告,董事会秘书的上述行为视同为本人行为,由本人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五、如任职期间因本人辞任导致独立董事比例不符合相关规定或欠缺会计专业人士的,本人将持续履行职责,不以辞任为由拒绝履职。
候选人(签署):童列春
2025年12月16日
证券代码:000906 证券简称:浙商中拓 公告编号:2025-85
浙商中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
声明人韩洪灵作为浙商中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已充分了解并同意由提名人浙商中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为浙商中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该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现公开声明和保证,本人与该公司之间不存在任何影响本人独立性的关系,且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对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及独立性的要求,具体声明并承诺如下事项:
一、本人已经通过浙商中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或者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资格审查,提名人与本人不存在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独立履职情形的密切关系。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本人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七十八条等规定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本人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和条件。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本人符合该公司章程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条件。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本人已经参加培训并取得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相关培训证明材料(如有)。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六、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的相关规定。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七、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纪委《关于规范中管干部辞去公职或者退(离)休后担任上市公司、基金管理公司独立董事、独立监事的通知》的相关规定。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八、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党政领导干部在企业兼职(任职)问题的意见》的相关规定。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九、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纪委、教育部、监察部《关于加强高等学校反腐倡廉建设的意见》的相关规定。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人民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独立董事和外部监事制度指引》的相关规定。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一、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证监会《证券基金经营机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从业人员监督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二、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银行业金融机构董事(理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三、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保险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规定》《保险机构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四、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其他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对于独立董事任职资格的相关规定。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五、本人具备上市公司运作相关的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具有五年以上法律、经济、管理、会计、财务或者其他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六、以会计专业人士被提名的,候选人至少具备注册会计师资格,或具有会计、审计或者财务管理专业的高级职称、副教授或以上职称、博士学位,或具有经济管理方面高级职称且在会计、审计或者财务管理等专业岗位有五年以上全职工作经验。
√是 □否 □不适用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七、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不在该公司及其附属企业任职。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八、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是直接或间接持有该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的股东,也不是该上市公司前十名股东中自然人股东。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九、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以上的股东任职,也不在该上市公司前五名股东任职。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在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附属企业任职。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一、本人不是为该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保荐等服务的人员,包括但不限于提供服务的中介机构的项目组全体人员、各级复核人员、在报告上签字的人员、合伙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主要负责人。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二、本人与上市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不存在重大业务往来,也不在有重大业务往来的单位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任职。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三、本人在最近十二个月内不具有第十七项至第二十二项规定任一种情形。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四、本人不是被中国证监会采取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证券市场禁入措施,且期限尚未届满的人员。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五、本人不是被证券交易场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等,且期限尚未届满的人员。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六、本人不是最近三十六个月内因证券期货犯罪,受到司法机关刑事处罚或者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的人员。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七、本人不是因涉嫌证券期货违法犯罪,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或者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的人员。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八、本人最近三十六个月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九、本人不存在重大失信等不良记录。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本人不是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因连续两次未能亲自出席也不委托其他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被董事会提请股东会予以撤换,未满十二个月的人员。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一、包括该公司在内,本人担任独立董事的境内上市公司数量不超过三家。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二、本人在该公司连续担任独立董事未超过六年。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候选人郑重承诺:
一、本人完全清楚独立董事的职责,保证上述声明及提供的相关材料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否则,本人愿意承担由此引起的法律责任和接受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自律监管措施或纪律处分。
二、本人在担任该公司独立董事期间,将严格遵守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确保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勤勉尽责地履行职责,作出独立判断,不受该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他与公司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的影响。
三、本人担任该公司独立董事期间,如出现不符合独立董事任职资格情形的,本人将及时向公司董事会报告并立即辞去该公司独立董事职务。
四、本人授权该公司董事会秘书将本声明的内容及其他有关本人的信息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专区录入、报送给深圳证券交易所或对外公告,董事会秘书的上述行为视同为本人行为,由本人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五、如任职期间因本人辞任导致独立董事比例不符合相关规定或欠缺会计专业人士的,本人将持续履行职责,不以辞任为由拒绝履职。
候选人(签署):韩洪灵
2025年12月16日
证券代码:000906 证券简称:浙商中拓 公告编号:2025-84
浙商中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与承诺
提名人浙商中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现就提名韩洪灵为浙商中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发表公开声明。被提名人已书面同意作为浙商中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参见该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本次提名是在充分了解被提名人职业、学历、职称、详细的工作经历、全部兼职、有无重大失信等不良记录等情况后作出的,本提名人认为被提名人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对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及独立性的要求,具体声明并承诺如下事项:
一、被提名人已经通过浙商中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或者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资格审查,提名人与被提名人不存在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独立履职情形的密切关系。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被提名人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七十八条等规定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被提名人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和条件。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被提名人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条件。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被提名人已经参加培训并取得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相关培训证明材料(如有)。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六、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的相关规定。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七、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纪委《关于规范中管干部辞去公职或者退(离)休后担任上市公司、基金管理公司独立董事、独立监事的通知》的相关规定。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八、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党政领导干部在企业兼职(任职)问题的意见》的相关规定。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九、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纪委、教育部、监察部《关于加强高等学校反腐倡廉建设的意见》的相关规定。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人民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独立董事和外部监事制度指引》的相关规定。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一、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证监会《证券基金经营机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从业人员监督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二、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银行业金融机构董事(理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三、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保险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规定》《保险机构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四、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其他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对于独立董事任职资格的相关规定。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五、被提名人具备上市公司运作相关的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具有五年以上法律、经济、管理、会计、财务或者其他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六、以会计专业人士被提名的,被提名人至少具备注册会计师资格,或具有会计、审计或者财务管理专业的高级职称、副教授或以上职称、博士学位,或具有经济管理方面高级职称且在会计、审计或者财务管理等专业岗位有五年以上全职工作经验。
√是 □否 □不适用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七、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不在公司及其附属企业任职。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八、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是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的股东,也不是上市公司前十名股东中自然人股东。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九、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5%以上的股东任职,也不在上市公司前五名股东任职。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在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附属企业任职。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一、被提名人不是为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保荐等服务的人员,包括但不限于提供服务的中介机构的项目组全体人员、各级复核人员、在报告上签字的人员、合伙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主要负责人。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二、被提名人与上市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不存在重大业务往来,也不在有重大业务往来的单位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任职。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三、被提名人在最近十二个月内不具有第十七项至第二十二项规定任一种情形。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四、被提名人不是被中国证监会采取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证券市场禁入措施,且期限尚未届满的人员。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五、被提名人不是被证券交易场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等,且期限尚未届满的人员。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六、被提名人不是最近三十六个月内因证券期货犯罪,受到司法机关刑事处罚或者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的人员。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七、被提名人不是因涉嫌证券期货违法犯罪,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或者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的人员。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八、被提名人最近三十六个月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九、被提名人不存在重大失信等不良记录。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被提名人不是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因连续两次未能亲自出席也不委托其他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被董事会提请股东会予以解除职务,未满十二个月的人员。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一、包括本次提名的公司在内,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的境内上市公司数量不超过三家。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二、被提名人在公司连续担任独立董事未超过六年。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提名人郑重承诺:
一、本提名人保证上述声明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否则,本提名人愿意承担由此引起的法律责任和接受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自律监管措施或纪律处分。
二、本提名人授权公司董事会秘书将本声明的内容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专区录入、报送给深圳证券交易所或对外公告,董事会秘书的上述行为视同为本提名人行为,由本提名人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三、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期间,如出现不符合独立性要求及独立董事任职资格情形的,本提名人将及时向公司董事会报告并督促被提名人立即辞去独立董事职务。
提名人(签署/盖章):浙商中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2月16日
证券代码:000906 证券简称:浙商中拓 公告编号:2025-82
浙商中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与承诺
提名人浙商中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现就提名童列春为浙商中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发表公开声明。被提名人已书面同意作为浙商中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参见该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本次提名是在充分了解被提名人职业、学历、职称、详细的工作经历、全部兼职、有无重大失信等不良记录等情况后作出的,本提名人认为被提名人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对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及独立性的要求,具体声明并承诺如下事项:
一、被提名人已经通过浙商中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或者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资格审查,提名人与被提名人不存在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独立履职情形的密切关系。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被提名人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七十八条等规定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被提名人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和条件。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被提名人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条件。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被提名人已经参加培训并取得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相关培训证明材料(如有)。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六、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的相关规定。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七、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纪委《关于规范中管干部辞去公职或者退(离)休后担任上市公司、基金管理公司独立董事、独立监事的通知》的相关规定。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八、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党政领导干部在企业兼职(任职)问题的意见》的相关规定。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九、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纪委、教育部、监察部《关于加强高等学校反腐倡廉建设的意见》的相关规定。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人民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独立董事和外部监事制度指引》的相关规定。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一、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证监会《证券基金经营机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从业人员监督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二、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银行业金融机构董事(理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三、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保险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规定》《保险机构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四、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其他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对于独立董事任职资格的相关规定。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五、被提名人具备上市公司运作相关的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具有五年以上法律、经济、管理、会计、财务或者其他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六、以会计专业人士被提名的,被提名人至少具备注册会计师资格,或具有会计、审计或者财务管理专业的高级职称、副教授或以上职称、博士学位,或具有经济管理方面高级职称且在会计、审计或者财务管理等专业岗位有五年以上全职工作经验。
□是 □否 √不适用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七、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不在公司及其附属企业任职。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八、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是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的股东,也不是上市公司前十名股东中自然人股东。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九、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5%以上的股东任职,也不在上市公司前五名股东任职。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在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附属企业任职。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一、被提名人不是为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保荐等服务的人员,包括但不限于提供服务的中介机构的项目组全体人员、各级复核人员、在报告上签字的人员、合伙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主要负责人。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二、被提名人与上市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不存在重大业务往来,也不在有重大业务往来的单位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任职。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三、被提名人在最近十二个月内不具有第十七项至第二十二项规定任一种情形。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四、被提名人不是被中国证监会采取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证券市场禁入措施,且期限尚未届满的人员。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五、被提名人不是被证券交易场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等,且期限尚未届满的人员。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六、被提名人不是最近三十六个月内因证券期货犯罪,受到司法机关刑事处罚或者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的人员。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七、被提名人不是因涉嫌证券期货违法犯罪,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或者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的人员。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八、被提名人最近三十六个月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九、被提名人不存在重大失信等不良记录。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被提名人不是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因连续两次未能亲自出席也不委托其他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被董事会提请股东会予以解除职务,未满十二个月的人员。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一、包括本次提名的公司在内,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的境内上市公司数量不超过三家。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二、被提名人在公司连续担任独立董事未超过六年。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提名人郑重承诺:
一、本提名人保证上述声明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否则,本提名人愿意承担由此引起的法律责任和接受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自律监管措施或纪律处分。
二、本提名人授权公司董事会秘书将本声明的内容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专区录入、报送给深圳证券交易所或对外公告,董事会秘书的上述行为视同为本提名人行为,由本提名人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三、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期间,如出现不符合独立性要求及独立董事任职资格情形的,本提名人将及时向公司董事会报告并督促被提名人立即辞去独立董事职务。
提名人(签署/盖章):浙商中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2月16日
证券代码:000906 证券简称:浙商中拓 公告编号:2025-81
浙商中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2025年第六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本次董事会会议通知于2025年12月11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
2、本次董事会会议于2025年12月15日上午以通讯方式召开。
3、本次董事会会议应出席会议董事9人,实际出席会议董事9人。
4、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浙商中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关于提名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已任期届满。根据上市公司规范治理要求和《公司章程》规定,经公司股东推荐,并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任职资格审核,现提名杨威先生、徐愧儒先生、洪晓成先生、黄邦启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任期自股东会选举产生之日起三年(简历详见附件)。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议通过。
该议案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通过。
(二)关于提名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已任期届满。按照《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以及公司《独立董事制度》的规定,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任职资格审核,现提名童列春先生、韩洪灵先生、张旭亮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自股东会选举产生之日起三年(简历详见附件)。
《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与承诺》《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详见公司同日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选举独立董事议案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对独立董事候选人备案无异议后股东会方可进行表决。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议通过。
该议案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通过。
(三)关于公司2026年度拟继续开展商品套期保值期现结合业务的议案
内容详见2025年12月16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2025-88《关于2026年度拟继续开展商品套期保值期现结合业务的公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该议案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通过。
(四)关于公司2026年拟继续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
内容详见2025年12月16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2025-89《关于2026年拟继续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公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该议案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通过。
(五)关于公司2026年拟继续授权公司管理层购买低风险银行理财产品的议案
内容详见2025年12月16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2025-90《关于2026年拟继续授权公司管理层购买低风险银行理财产品的公告》。
该议案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通过。
(六)关于公司第九届董事报酬方案的议案
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董事会同意《公司第九届董事报酬方案》,方案主要内容如下:
(1)公司授薪董事不实行津贴制;
(2)非授薪董事实行津贴制,其标准为:独立董事津贴为12万元/年,其他非授薪董事津贴为12万元/年;
(3)非授薪董事领取津贴应当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制度、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如股东单位对其委派的董事领取津贴有相关规定的,按照相关规定执行;
(4)非授薪董事的津贴按月折算,于每月18日发放(遇节假日提前);
(5)本方案规定的董事津贴为税前所得(即含税),个人所得税按相关规定依法缴纳。
该议案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通过。
(七)关于召开公司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
公司拟定于2025年12月31日(周三)上午10:30在杭州召开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内容详见2025年12月16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2025-91《关于召开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该议案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通过。
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提名并选举公司董事后,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公司董事会成员未低于法定最低人数,其中独立董事人数未低于董事会人数的三分之一,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较《公司章程》规定尚有1名董事候选人暂未确定,公司将尽快完成补选。
上述议案一、二、三、四、六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1、第八届董事会2025年第六次临时会议决议;
2、第八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2025年第二次会议决议;
3、第八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第五次会议决议;
4、第八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2025年第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浙商中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2月16日
附件:
浙商中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简历
杨威:男,汉族,1982年6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中共党员,工学学士,中级经济师(金融)。历任杭州杭钢对外经济贸易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宁波保税区杭钢外贸发展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浙江富春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旭石(新加坡)控股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浙江省商务厅法规处处长、开发区处处长、自由贸易区处处长。现任浙商中拓党委委员、副董事长。
徐愧儒:男,汉族,1969年11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中共党员,硕士,炼钢工程师。历任涟钢集团二炼钢厂技术员、工程师、炼钢车间主任(兼党支部书记);涟钢集团(华菱涟钢)销售部业务员、片区组长、分公司经理、副部长、部长(兼党委书记);浙江京杭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总经理;物产中拓股份有限公司党委委员、副总经理;浙商中拓党委委员、副总经理。现任浙商中拓党委副书记、职工董事、纪委书记、工会主席。
洪晓成:男,汉族,1967年9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中共党员,博士研究生,高级经济师。历任浙江省杭州市邮政局会计,浙江省金华市邮电局会计、秘书、审计科副科长、审计科科长,浙江省金华市邮政局财务部主任、党委委员、副局长,浙江省邮政局公众服务处副处长,浙江省邮政储汇局党总支委员、局长,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省分行党委委员、副行长,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湖北省分行党委书记、行长,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四川省分行党委书记、行长,浙江省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金融控股平台筹备组常务副组长,浙商汇融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浙江建融投资发展有限公司董事长,之江新实业有限公司董事。现任浙江浙商金控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兼浙江浙商融资租赁有限公司董事长、党总支书记。
黄邦启:男,汉族,1971年2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中共党员,法学研究生学历,工商管理硕士,经济师。历任湖南省物资厅机关团总支书记,湖南省物资汽车超级市场常务副总经理,湖南汽车城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总经理,湖南新物产集团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兼湖南汽车城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总经理,湖南新物产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委员、副总经理兼湖南汽车城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现任湖南兴湘资产经营管理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委员、副总经理,湖南新物产集团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董事,湖南兴湘科技创新有限公司总经理,湖南新城汽车有限公司董事,湖南同力投资有限公司董事,浙商中拓董事。
截止本次会议召开之日,徐愧儒先生持有公司股票1,760,564股,杨威先生、洪晓成先生、黄邦启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除简历所披露的信息外,4名董事候选人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其他有关规定不得担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期限尚未届满;未被证券交易场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等,期限尚未届满;最近三十六个月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十六个月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不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中规定的不得被提名为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形,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浙商中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童列春:男,汉族,1968年3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中国共产党党员,博士研究生,法学教授,取得律师资格证,浙江省高校民商法中青年学科带头人,浙江省人大地方立法专家。历任武汉水运工程学院、武汉交通科技大学、武汉理工大学辅导员、团总支书记、助教、讲师、副教授,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博士后、教授。现任浙江工商大学法学院教授,兼任浙江金道律师事务所律师,浙江上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浙江嵊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浙商中拓(000906)独立董事,中国法学会民法学研究会理事,中国法学会商法学研究会理事,浙江省法学会商法研究会副会长,浙江省法学会三农法律制度研究会副会长。
韩洪灵:男,汉族,1976年8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中国共产党党员,厦门大学会计学博士、浙江大学工商管理博士后,入选财政部全国会计学术领军人才。曾任浙江大学财务与会计学系副主任、浙江大学EMBA教育中心学术主任、浙江大学计划财务处副处长、浙江大学MPAcc项目创始主任。现任浙江大学管理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博士后联系人,财通证券(601108)、浙商中拓(000906)独立董事及江西省交通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外部董事,兼任财政部第四届会计准则咨询委员会委员、财政部内部控制标准委员会咨询专家、审计署政府审计研究中心研究员、浙江省正高级审计师职称评审委员会委员、浙江省学位委员会管理类学科评议组成员、浙江省管理类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指导委员会成员。
张旭亮:男,汉族,1976年10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民盟盟员,博士研究生,研究员(浙江大学正高)、高级调查分析师、高级经济师。历任义乌工商学院(原杭州大学义乌分校)科研处副处长,华东师范大学中国现代城市研究中心博士,北京大学北大一林肯土地政策研究院土地政策高级班(林肯基金课题资助)成员,浙江省发展规划研究院区域发展战略研究室主任、副研究员,浙江大学经济学院博士后,浙江工业大学全球浙商发展研究院副院长、校聘研究员、博士生导师,浙江大学副研究员/特聘研究员、博导,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访问学者。现任浙江大学国家战略与区域发展研究院副院长、研究员、博导,兼任民盟中央经济委员会副主任,浙商中拓(000906)独立董事,玉泉智库(北京) 第一届理事、委员,启真智库(浙江) 特聘研究员,浙江省政协办公厅特邀信息员、《区域协调发展评论》编辑部执行主任等。
截至本次会议召开之日,3名独立董事候选人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其他有关规定不得担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期限尚未届满;未被证券交易场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等,期限尚未届满;最近三十六个月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十六个月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不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中规定的不得被提名为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形及不良记录,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证券代码:000906 证券简称:浙商中拓 公告编号:2025-91
浙商中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董事会
3、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5年12月31日10: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12月31日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12月31日9:15至15:00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5年12月25日(周四)
7、出席对象:
(1)于股权登记日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二。
(2)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杭州市萧山区博奥路1658号拓中大厦28层3号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会提案编码表
■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2025年12月15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2025年第六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详见公司2025年12月16日刊载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有关公告。
议案1至议案5须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
议案1、议案2适用累积投票制进行投票。本次股东会应选董事4名、独立董事3名,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为其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量乘以应选人数,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以应选人数为限在候选人中任意分配(可以投出零票),但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经深交所审查无异议,股东会方可进行表决。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一)登记手续:出席会议的个人股东,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或者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者证明;委托代理人出席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授权委托书、委托人的有效身份证件或证明;出席会议的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委托代理人出席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异地股东可以信函或传真方式办理登记。
(二)登记时间:2025年12月26日(周五)上午9:00一11:30,下午14:00一17:00。
(三)登记地点:杭州市萧山区博奥路1658号拓中大厦25层投资证券部
(四)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571-86850618
联系传真:0571-86850639
联系人:冯瑾宇
通讯地址:杭州市萧山区博奥路1658号拓中大厦25层投资证券部
邮政编码:311203
电子邮箱:zmd000906@zmd.com.cn
(五)会议费用
与会股东或代理人的食宿及交通等费用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会上,公司将向股东提供网络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五、备查文件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2025年第六次临时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浙商中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2月16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0906
2、投票简称:中拓投票
3、填报表决意见:本次股东会议案3至议案5为非累积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本次股东会议案1、议案2为累积投票议案,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股东应当以其所拥有的每个议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议案组所投的选举票均视为无效投票。如果不同意某候选人,可以对该候选人投0票。
累积投票制下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填报一览表
■
各议案组下股东拥有的选举票数举例如下:
①选举董事(议案1,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4位)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4
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4位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②选举独立董事(议案2,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3位)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3
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3位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4、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议案外的其他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议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5年12月31日的交易时间,即9:15一9:25,9:30一11:30和13:00一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5年12月31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5年12月31日下午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授权委托书
致:浙商中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____________先生(女士)代表本公司(本人)出席浙商中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对以下议案以投票方式代为行使表决权:
■
备注:委托人可在“同意”、“反对”、“弃权”方框内划“√”,填报选举票数,作出投票指示。对于本次股东会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表决。
委托人姓名(名称):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社会信用代码):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姓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受托人签名:
委托书有效期限:
证券代码:000906 证券简称:浙商中拓 公告编号:2025-90
浙商中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6年拟继续授权公司管理层
购买低风险银行理财产品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投资种类:浙商中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次拟授权管理层购买的投资品种为低风险的银行理财产品,不包括以股票及其衍生品为投资标的的银行理财产品。
2、投资金额:本次授权公司管理层购买低风险银行理财产品的金额不超过人民币4.8亿元(含前述投资的收益进行再投资的相关金额),在不超过前述额度内,资金可滚动使用。
3、特别风险提示:公司购买的理财产品属于低风险投资品种,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影响,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理财产品的实际收益无法明确评估。敬请投资者充分关注投资风险。
一、投资情况概述
(一)投资目的
本次授权公司管理层购买低风险银行理财产品,目的在于在保障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正常运营和资金安全的基础上,最大限度提高公司自有资金使用效率,为公司和股东谋取较好的投资回报。该投资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发展,公司资金使用安排合理。
(二)投资金额
本次授权公司管理层购买低风险银行理财产品的金额不超过人民币4.8亿元(含前述投资的收益进行再投资的相关金额),在不超过前述额度内,资金可滚动使用。
(三)投资方式
在授权范围内,公司管理层行使投资决策权,公司资金运营部负责产品的具体购买事项,并分析和跟踪银行理财产品的资金投向、项目进展情况。
投资品种为低风险的银行理财产品,上述品种不含以股票及其衍生品为投资标的银行理财产品。该产品灵活度高,可随时转出,资金安全性有保障,风险等级较低,收益率预计高于同期银行存款利率。
(四)投资期限
购买的单个投资产品期限不得超过12个月。
(五)资金来源
公司以自有阶段性闲置资金作为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资金来源。根据生产经营的安排、阶段性闲置资金情况以及银行理财产品的市场状况,择机购买。
二、审议程序
本次继续授权管理层购买低风险银行理财产品事项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2025年第六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有效期自2026年1月1日起至2026年12月31日止。公司将根据购买低风险银行理财产品的实际收益情况定期披露相关信息。
三、投资风险分析及风控措施
(一)投资风险分析
公司使用阶段性闲置资金购买低风险银行理财产品,风险较低,收益预计高于同期银行活期存款利率,是公司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提高闲置资金使用效率的有效方式。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影响,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二)风控措施:
1、公司将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要求购买理财产品。公司购买标的为低风险的银行理财产品,不得购买以股票及其衍生品为投资标的银行理财产品。
2、公司管理层根据自有资金状况和银行理财产品的市场情况,审慎行使投资决策权,公司资金运营部负责产品的具体购买事项,并分析和跟踪银行理财产品的资金投向、项目进展情况,一旦发现有不利情况,及时采取对应的保全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公司审计部门负责对理财资金的使用与保管情况进行审计监督,每个季度末应对所有理财产品投资项目进行全面检查、评估。
4、公司独立董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有权对理财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5、公司将根据监管部门规定,在定期报告中详细披露报告期内理财产品购买以及相应的收益情况。
四、投资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继续授权公司管理层购买低风险银行理财产品的资金仅限于公司闲置自有资金,在保证公司日常经营性资金需求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适当配置,灵活度高,可随时转出,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运作。通过进行适度的投资理财,有利于提高公司阶段性闲置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提高资金收益,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
公司将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内部财务制度相关规定进行相应的会计处理。
五、备查文件
第八届董事会2025年第六次临时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浙商中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2月16日
证券代码:000906 证券简称:浙商中拓 公告编号:2025-89
浙商中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6年拟继续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交易目的:浙商中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降低外汇市场风险,防范汇率、利率大幅波动对公司生产经营、成本控制造成不良影响,减少汇兑损失,降低财务费用,2026年拟继续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
2、交易品种:公司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主要交易对手方为境内外金融机构,采用的均为市场标准的金融机构合约。公司及相关控股子公司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只限于从事与公司生产经营所使用的主要结算货币币种及人民币汇率变动相关的币种,主要外币币种有美元、欧元、英镑、日元、澳元、加元、新币、韩币、港币、印尼盾等。
3、交易工具:公司进行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包括远期结售汇,外汇、利率掉期,外汇、利率期货,外汇、利率期权,国债期货及相关组合产品等业务。
4、交易场所:公司开展外汇风险对冲交易仅允许通过银行、有资质期货经纪公司或证券公司参与交易,市场公开、透明,成交活跃。
5、交易金额:外汇年度套保规模不超过公司及各控股子公司国际收支总规模的两倍;对公司外币负债、资产利率敞口进行套保的规模不超过公司外币负债、资产规模;公司及各控股子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任一时点最高外汇净持仓总金额不超过等值65亿美元(含前述交易的收益进行再交易的相关金额)。
6、已履行及拟履行的审议程序:本次公司2026年拟继续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事项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第五次会议、第八届董事会2025年第六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7、风险提示:公司及相关控股子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是为降低外汇市场风险,防范汇率大幅波动对公司生产经营造成不良影响,但也可能存在汇率波动风险、内部控制风险等,公司将积极落实内部控制制度和风险防范措施。敬请投资者充分关注投资风险。
一、交易情况概述
1、交易目的
随着公司国际业务的不断增加,外币结算日益频繁。为降低外汇市场风险,防范汇率、利率大幅波动对公司生产经营、成本控制造成不良影响,减少汇兑损失,降低财务费用,公司及相关控股子公司拟于2026年根据公司《外汇风险管理实施办法》继续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遵循合法、谨慎、安全和有效的原则,不进行以盈利为目的的投机行为,资金使用安排合理,不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发展,有利于满足公司日常经营需求。
公司及相关控股子公司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只限于从事与公司生产经营所使用的主要结算货币币种及人民币汇率变动相关的币种,主要外币币种有美元、欧元、英镑、日元、澳元、加元、新币、韩币、港币、印尼盾等。
2、交易金额
外汇年度套保规模不超过公司及各控股子公司国际收支总规模的两倍;对公司外币负债、资产利率敞口进行套保的规模不超过公司外币负债、资产规模。
缴纳的保证金比例或占用的金融机构授信额度比例根据与不同外汇交易经纪机构签订的具体协议确定,预估范围在0%-10%,外汇、利率套保持仓保证金金额任一时点不超过5亿元人民币。公司及各控股子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任一时点最高外汇净持仓总金额不超过等值65亿美元(含前述交易的收益进行再交易的相关金额);对公司外币负债、资产利率敞口进行套保的任一时点最高持仓总金额不超过公司外币负债、资产规模。
3、交易方式
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交易(包括场外交易和境外交易),仅允许通过银行、有资质期货经纪公司或证券公司参与交易。为管理因开展国际业务而产生多币种、多地域的外汇风险敞口,提升外汇套期保值的精准性、有效性,有必要通过境外市场或场外衍生品开展套期保值业务。
公司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主要交易对手方为境内外金融机构,采用的均为市场标准的金融机构合约。
公司进行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包括远期结售汇,外汇、利率掉期,外汇、利率期货,外汇、利率期权,国债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