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省司法厅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优化消费环境、激发消费潜力的决策部署,立足优化消费环境三年行动总体安排,切实履行厅际联席会议成员单位职责,坚持把消费者权益保护作为服务高质量发展、增进民生福祉的重要抓手,聚焦纠纷化解、法律服务、法治宣传协同发力,持续强化法治保障,全力营造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不断增强人民群众在消费领域的法治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坚持源头治理,构建多元解纷新格局
一是织密调解组织网络,筑牢消费纠纷“第一道防线”。认真落实《关于开展消费纠纷人民调解工作的意见》,推动消费纠纷领域人民调解委员会向基层延伸、向重点行业覆盖。借力综治中心规范化建设契机,推动县级“一站式”矛盾纠纷调解中心全面入驻综治中心,同步整合基层综治、调解、信访、诉讼、公共法律服务等资源力量,建立健全“调解优先、分层递进、诉讼托底”的多元化解机制,努力实现消费纠纷“一站式受理、一揽子调处”。截至目前,全省共设立消费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26个、调解室8个,各类市场人民调解委员会13个、商圈人民调解委员会2个。共调解消费纠纷631件,同比增长66.9%,调解成功率达99%,有力推动消费纠纷源头化解。二是建强调解专业力量,提升消费纠纷化解质效。持续加强专职调解员队伍建设,多渠道吸纳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以及懂法律、知政策的消费行业人士充实调解力量。将行业性专业性调解组织配备3名以上专职调解员纳入平安建设考核指标体系,以刚性制度保障队伍专业化水平。目前,全省共配备专职人民调解员2862名,其中消费纠纷领域专职调解员114名。三是健全调解工作机制,推动消费纠纷闭环管理。报请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强行政调解工作的意见》,进一步明确行政调解的范围、程序和效力,压紧压实行政部门在消费纠纷化解中的职能责任。深入开展“化解矛盾风险 维护社会稳定”专项治理,紧盯消费领域重点单位、重点行业、重点人群开展常态化矛盾纠纷排查,重点时段实行日排查、周报告制度,做到风险隐患早发现、早介入、早化解,最大限度将矛盾化解在基层、解决在萌芽状态。
坚持便民导向,提升法律服务新能级
一是夯实实体平台,推动服务资源深度融合。推动律师、公证、法律援助、司法鉴定、仲裁等法律服务资源全面进驻综治中心,通过窗口前移、力量下沉,为群众提供“一站式”消费维权法律服务,实现法律服务与基层社会治理深度融合。二是优化网络平台,提升线上服务便捷体验。一体推进“12348青海法网”与实体平台融合发展,对服务版面进行去繁存简、功能重组,重点突出“我要问、我要办、我要查”三大核心模块。通过精简页面层级、引入智能导办、优化移动端适配,让线上法律服务触手可及、高效便捷。三是畅通热线平台,强化部门协同联动。加强与“12315”市场监管投诉举报热线协作联动,实现来电系统互转、业务协同,方便群众快速获取专业法律咨询。全省公共法律服务三大平台累计解答涉消费者权益保护类咨询7100余件,涵盖网络购物合同、货物买卖及分期付款等重点领域;开展消费者权益保护主题直播31场次,累计时长62小时;“12348”热线与“12315”热线高效协作互转解答咨询39通,有力提升消费维权法律服务可及性和便捷度。
坚持精准普法,营造依法维权新风尚
一是强化统筹协调,推动普法责任落细落实。将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治宣传纳入全省年度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和普法责任清单,紧扣“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民法典宣传月、食品安全宣传周等重要节点,联合相关部门深入机关、乡村、社区、学校、企业,广泛宣传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产品质量法、反不正当竞争法等法律法规,推动普法宣传走深走实。累计开展各类消费维权法治宣传活动500余场次,发放宣传资料12万余份,解答群众法律咨询1.5万余人次。
二是坚持靶向施策,提升普法宣传精准度。聚焦岁末年初、春节前后消费维权高发期,科学制定差异化宣传方案。面向老年人、青少年、农牧区群众、小微商户及“三新”服务业从业人员等重点群体,精准普及消费维权常识和识假辨假知识,编发典型案例,展示维权成果,强化以案释法,引导广大消费者从“知法”向“用法”转变,不断提升依法维权能力。
三是拓展线上阵地,扩大普法传播覆盖面。依托门户网站和微信公众号等新媒体平台,积极推送优化营商环境、消费政策解读及普法微动漫、微视频等内容,累计推送171篇,阅读量达33.5万次。举办法治微视频、微电影、微动漫作品征集展播活动,征集消费维权类参评作品30余部,在“宪法宣传周”集中展播,有效丰富宣传载体,扩大普法传播覆盖面,推动法治精神深入人心。
下一步,省司法厅将继续发挥职能优势,聚焦立法先行,强化重点领域消费维权制度供给;优化调解效能,推动消费纠纷源头治理;提升服务质效,拓展公共法律服务可及性与便捷度;精准开展普法,紧扣消费热点与维权难点,创新宣传载体,讲好维权故事,引导全社会形成理性消费、依法维权的良好风尚。通过一系列务实举措,持续优化消费环境、提升维权能力、凝聚共治合力,切实增强人民群众在消费领域的安全感、获得感和幸福感,为奋力谱写全省经济高质量发展新篇章贡献司法行政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