观点网讯:2月12日,华发股份发布公告,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事项已获得珠海市国资委批复。
根据公告内容,2026年2月3日,华发股份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相关事项。
2026年2月12日,华发股份收到珠海市国资委下发的《关于珠海华发集团有限公司认购珠海华发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有关事项的批复》(珠国资〔2026〕28号),原则同意华发集团在豁免要约收购的前提下,认购华发股份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份,认购资金总额不超过30亿元。
珠海市国资委要求华发集团落实主体责任,依法依规推进认购事项,指导华发股份做好风险管控、经营提升、市值管理等工作,确保国有资产保值增值。
根据公告内容,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事项尚需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并取得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批复后方可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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