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分享的是【银行业:基于海外G-SIBs达标实践的再思考-TLAC债券融资缺口或低于预期】 报告出品方:光大
2025 年初达标时点临近,四大行均有潜在 TLAC 缺口。国际金融监管改革对全球系统重要性 (G-SIBs) 提出总损失吸收能力 (TLAC) 要求,我国四大行持续入选 G-SIBs,2025年初TLAC 风险加权比率/杠杆比率需不低于 16%/6%,2028年初需不低于 18%/6.75%。截至 2303 末,工行、中行、农行、建行的 TLAC风险加权比率分别为 14.8%、13.3%、12.6%、13.6%,静态看,在不考虑使用豁免规则情况下,距离 16%的达标要求均有一定潜在缺口。此外,交行 2023年首次入选 G-SIBs,2027 年初需达标 TLAC 第一阶段要求。借鉴日本模式,我国引入存款保险豁免安排,第一阶段豁免上限为 2.5%*RWA根据《总损失吸收能力条款》,在满足豁免情形时,两个达标阶段分别可实现不超过 2.5%*RWA、3.5%*RWA 的免,免规则主要为条款 7 (可信的事前损失吸收承诺)和条款 11(与被排除负债同顺位的获准负债)。日本金融服务局允许 G-SIBs 使用条款7,通过存保基金实现豁免,减缓 TLAC 达标压力。我国借鉴日本模式,引入存保基金豁免制度安排。《全球系统重要性银行总损失吸收能力管理办法》允许存保基金管理机构管理的存保基金计入各家 G-SIBs 的 TLAC豁免额度,而不局限于投保机构实缴保费形成的存保基金,为我国 G-SIBs 标创造了有利条件。近年来,我国经济承压运行,大行积极发挥信贷“头雁”作用资本消耗加剧,但息差收窄等多重压力下,ROE 处于相对低位,内源资本补充能力减弱。同时,我国 G-SIBs 作为国有控股银行,进入处置阶段概率极低,不宜为 TLAC 达标付出过高监管成本,适度优化相关政策安排具有必要性。预计 2024 年我国启动 TLAC 债券发行,发行规模或低于市场预期,主要基于如果存保基金豁免超预期,TLAC 缺口不排除显著收窄至 4000 亿以内。如果监管允许存保基金实现上限豁免,则四大行第一个达标时点 TLAC 缺口或在4000 亿以内,预计 2024 年供给压力较小,工行、建行即使不发行 TLAC 债券也有望达标;如果监管仅允许以实缴保费形成的存保基金余额计入 TLAC,则四大行 TLAC缺口将在万亿量级,或集中在 2024 年发行 TLAC 债券。进一步考虑,2028 年初TLAC 风险加权比率要求将提升 2pct 至 18%,叠加交行 2027 年初开始面临达标要求,预估 2025-28 年也将有持续 TLAC 债券供给。TLAC 债券发行初期或以银行自营为基石量,市场扰动预计相应有所减弱。从动态视角来看,四大行表内自营增持 TLAC 非资本工具有较大空间,但需要考虑资本补偿。同时,扣减规则设置了过渡期,G-SIBs 持有其他 G-SIBS 的 TLAC 工具投资扣减自 2030 年起实施,我们认为免期内银行表内资源可能是 TLAC的主要配置力量,真实的 TLAC 和二级债的价格补偿很可能在 5~15bp 之间。此外,非 G-SIBs 投资 TLAC 非资本债券只需计提风险加权资产,不适用扣除规则。进一步增强了银行自营配置 TLAC 非资本工具的潜在空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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