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说债券本身,二级资本债是银行补充资本的一种工具,表面上像债,实质上更像准资本,因为在清算优先级上它排在普通债务之后,但在资本充足率计算上却能加分,这就是它存在的经济学逻辑,也是银行爱它的原因。
工行此番发行300亿元,时间点很普通,但设置了赎回选择权——等于是发债时给自己留了后手,这是一种常见操作,市场上并不奇怪,奇就奇在“宣布已行使赎回权”这句话背后的信息含量,它说了三件事一,工行手头有足够流动性或更优成本的资金来源,二,市场利率或资本成本的结构变化使得按面值赎回更划算,三,监管与自身资本规划达到了一种“恰好可以退出”的节奏。
我们该问的是,谁是赢家,谁在买单?银行是赢家吗,投资者是赢家吗,还是监管是赢家?答案并非单一,却可以剖两刀看清楚一些本质。
第一刀,银行的算盘是清楚的,若未来利率走低或替代性资本工具出现更低成本的选择,赎回旧债再发行新债,或将资本结构优化一把,这是合情合理的资本管理,是专业银行该做的事,工行并无亏欠;但这把刀也有锋芒——发债时留手,赎回时行权,本质是把市场的不确定性转嫁给中间持有者,也就是债券投资者。
第二刀,投资者在二级资本债上承担的是信用风险和流动性风险,且在严重情况下还要承受资本减记的可能,换句话说,投资这类债要有相应的风险定价意识,但现实是,许多机构把这类债当成相对稳妥的久期资产与收益工具,尤其是在利率下行或银行评级坚挺时,信息的不对称、更深层的定价习惯,会让风险被压缩在账面上,直到被赎回或遇到冲击才显现。
第三刀,监管的意图也不可忽视,监管鼓励银行多渠道补充资本,以应对宏观与微观风险,二级资本债是监管体系里认可的一环,监管既想要稳健的资本补充,也不愿看到系统性风险累积,这就形成了两难一方面鼓励发债,另一方面又要防止债务工具成为规避资本约束的工具,结果往往是规则越来越细,银行操作越来越精细,市场参与者越发依赖规则自洽的安全感。
这一次工行全额赎回,从大的角度看是“正常”的资本管理动作,但我们不能因此放松批判性的观察,至少有三点值得关注并提醒市场参与者。
首先,信息披露要更清晰,不是把一句“已行使赎回权”当成终点,而应当把动作前后的逻辑、替代融资安排、对资本充足率的影响,做出更透明的解释,市场参与者才好判断银行是在主动优化资本结构,还是被动应对外部压力。
投资者尤其是非专业零售与部分机构,要认清二级资本债的“准股性质”,在收益面前别只看利率,别只看票面,更要评估违约与赎回逻辑的可能性与后果,别把它当成国债或普通金融债那样的安全替代品,风险意识不是信条,而是生存技能。
再次,监管要在鼓励创新与防控风险之间找到更明确的边界,规则要从事后惩戒走向事前引导,要求信息披露和产品适当性,避免债券产品在市场上演“猫和老鼠”的戏码——银行不断优化逃脱成本,监管不断修补漏洞,受伤的还是市场信任与投资者权益。
说到底,这类操作反映出一个时代的节奏,银行在资本市场上越来越像江湖里的高手,左手是业务,右手是规则,他们随时调整招式以适应风向;投资者要学会识破这类招式,否则很容易被漂亮的数字迷了眼;监管则要像一位老和尚,既要懂拳脚,又要有定力,不能只会喊口号。
我们还可以从历史和国际比较里找教训,欧美市场对二级资本工具有更成熟的定价和监管经验,像2008年之后对银行资本工具的规范,强调透明、强调损失吸收机制,这些都不是教科书上的教条,而是实践中淬炼出的规则;中国的市场在快速发展,规则也跟着跑,但速度与深度之间,往往会出点小摩擦,这次赎回不是摩擦的爆发,但它提醒我们,金融市场的精致化治理还远未到位。
把视角拉远一点,这场小小的赎回事件,其实关乎市场预期与信任的维持,资本工具如果频繁地被设计成“可回撤”的鱼钩,长期会让投资者对收益的可持续性产生怀疑;如果银行总能在市场环境好转时优雅退出,而在困难时把风险留给别人,时间久了,市场会学会计价这份“可撤回性”的溢价——也就是更高的风险溢价,融资成本反而抬升,这是一个悖论,聪明的银行与聪明的监管者都要防止这种悖论的形成。
很简单,工行的这次全额赎回,既是资本管理的日常操作,也是市场规则与信息对称性的一次小考,考题不难,答案却需各方一起写银行负责透明解释,投资者负责风险识别,监管负责事前引导与事后评估,市场则在博弈中成熟,最终落到一句老话——制度好,大家都好,制度不好,大家都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