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今,互联网已深度融入新疆各族群众的生产生活,果农借助电商把果干、特色乳制品销往国外,社区居民依托新疆政务服务平台实现社保缴费、居住证办理“掌上通”……数字技术不断打破地域壁垒,成为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的“新引擎”。
建设一个风清气正的网络空间,既是顺应信息时代发展潮流、回应人民群众迫切关切的必然要求,也是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促进文化繁荣发展、保障人民群众根本利益的战略举措。
自治区十四届人大三次会议期间,吐逊·肉孜等10名代表提出关于制定自治区网络文明建设条例的议案。议案提出,网络文明是新形势下社会文明的重要内容,是建设网络强国的重要领域。目前新疆在加快网络文明建设方面还存在一些问题和短板。建议借鉴其他省市立法经验,结合自治区实际,制定出台自治区网络文明建设条例,进一步促进、规范和保障网络文明建设。
制定自治区网络文明建设条例对完善网络空间治理、促进网络文明健康发展、推进新疆网络文明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具有重要意义。自治区人大社会建设委员会副主任委员严心鹏表示,根据代表所提议案,自治区十四届人大常委会将制定自治区网络文明建设条例列入2025年立法工作计划初次审议项目,由社会建设委员会提请审议。社会建设委员会牵头自治区党委网信办,赴疆内外开展调研,了解掌握立法重点和难点,积极推动立法进程。
“坚持网络文明建设为了人民、网络文明建设依靠人民,从群众最关心的问题入手,持续关注网络谣言、网络暴力、网络信息泄露等网络乱象带来的不良影响。”自治区党委网信办副主任朱琼说,牢牢扭住新疆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工作总目标,紧紧围绕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主线,聚焦网络文明建设的重点领域、关键环节开展立法工作。
2025年10月15日,自治区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网络文明建设条例》。条例作为全国省级层面首部聚焦网络文明建设的地方性法规,创新构建“正向引导+负面禁止+责任追究”的完整制度体系,紧密结合新疆实际,聚焦重点难点问题,为新疆网络文明建设提供坚实法治保障。
网络空间是亿万民众共同的精神家园,把网络空间发展好、守护好,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
“以前总说网络不是法外之地,现在条例把责任分清楚了,从平台到个人都有规矩,咱们普通网民既得守底线,也能靠它护权益,这才是真的‘人人共建’。”乌鲁木齐市民杨阳说。
今年1月1日,条例正式实施。新疆网络文明建设进入了法治化新阶段,全社会共建共享网上美好精神家园的氛围日益浓厚。(刘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