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意!
广西网络微短剧备案管理工作有调整
2026版
网络微短剧是单集时长从几十秒到15分钟左右、有着相对明确的主题和主线、较为连续和完整的故事情节的网络视听节目。
根据广电总局关于网络微短剧行业健康繁荣发展的最新要求,结合广西网络微短剧行业发展实际,对微短剧按三类分三个层级进行审核管理,以差异化、精准化管理优化审核流程、提高审核效率。
网络微短剧分为三类,即 “重点微短剧”、“普通微短剧”、“其他微短剧”。
分类标准、填报需满足条件及操作路径、方法如下:
一、重点微短剧
在“重点网络影视剧信息备案系统”申报规划备案,并由广电总局统一备案公示管理。
(一)申报条件(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总投资额度达到300万元及以上;
2.主要剧情涉及政治、军事、外交、国家安全、统战、民族、宗教、司法、公安等内容的特殊题材的微短剧。
(二)填报地址
http://211.146.10.138:8080/YSJBA/
(三)申报流程
仍按原途径申报规划备案和成片审核(广电总局统一备案公示管理)。
二、普通微短剧
报省级以上广电主管部门进行规划备案和成片审查。
(一)申报条件
总投资额度在100万元(含)—300万元之间,且为一般题材的微短剧。
(二)填报地址
https://wlbeian.abp2003.cn
信息反馈邮箱:wlstjmglc@163.com(标题标注“备案系统试用问题反馈”,并留下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三)申报流程及审核周期(试行版)
1.登录“备案系统”进行立项申请(规划备案);
2.成片拍摄完成后,登录“备案系统”进行上线备案申请。
三、其他微短剧
由播出或为其引流、推送的网络视听平台履行内容管理职责,负责内容审核把关与版权核定,定期将审核剧目信息报属地省级广电主管部门备案。
申报条件
总投资额度不足100万元,且为一般题材的微短剧。
管 理 要 求
01
所有播出、引流、推送的网络微短剧均须持有《网络剧片发行许可证》或完成相应上线报备登记程序。节目上线前必须在片头按相应格式要求标注网络剧片发行许可证》号或节目登记备案号。
“重点微短剧”须标注节目唯一许可证号,格式为:(X)网微剧审字(年份)第***号;
“普通微短剧”须标注节目唯一登记备案号,格式为:(X)网微剧备字(年份)第***号;
“其他微短剧”须在明显位置标注节目备案号,格式为:(播出平台简称)网微剧备字(年份)第***号)。
02
对多个平台播出的“其他微短剧”,各平台根据各自审核版本标注相应备案号,不得使用其他平台的备案号。网络视听平台不得上线传播未标注许可证或备案号的微短剧,也不得为其引流、推送。
03
微短剧分类分层标准于2026年1月1日起实施。
文件依据:
1.《国家广播电视总局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网络微短剧管理 实施创作提升计划有关工作的通知》(广电办发〔2022〕345号)
2.《国家广播电视总局办公厅关于进一步统筹发展和安全促进网络微短剧行业健康繁荣发展的通知》(广电办发〔2024〕35号)
3.《国家广播电视总局办公厅关于调整微短剧分类分层标准的通知》(广电办发〔2025〕390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