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北京1月12日电(记者邱海峰)为加快建设开放共享安全的全国一体化数据市场,近日召开的全国数据工作会议明确加快培育三类数据流通服务机构,并围绕明晰数据流通服务机构功能定位、提升数据流通交易服务效能、繁荣数据市场生态进行了专题部署。
数据交易所、数据流通服务平台企业、数据商等三类数据流通服务机构是促进数据流通交易的重要力量。数据交易所是制度规则和生态培育的“探索者”,在供需对接、制定交易规则、开展合规服务、集聚生态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数据流通服务平台企业是以数据基础设施等为载体,开展数据流通交易的经营主体,是促进行业数据流通交易和开发利用的“主力军”。数据商是以数据为生产经营关键要素的企业,是开发数据产品和提供多样服务的“排头兵”。
全国数据工作会议强调,当前应以推进数据要素市场化价值化为重点,引导多元主体积极探索创新数据流通交易模式,加大高质量数据产品和服务供给,促进数据安全合规高效流通交易。同时,应聚焦三类主体抓紧开展数据流通交易规模测算及监测指标体系研究,建设反映当前数据流通交易实际、科学合理的监测体系,更好凝聚推进数据要素市场化价值化的社会共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