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国会在2011年通过了沃尔夫条款,这是一个关键性的法律规定。这条款的出台,直接切断了美国国家航空航天局(NASA)与中国航天局之间的任何合作机会,包括数据交换和联合项目等,任何互动都被禁止。只有得到国会的特别批准,美国才能与中国开展合作,哪怕只是举行一个会议。这个条款的发起人是当时的美国众议员弗兰克·沃尔夫,他推动这项法律的出台,主要是担心技术外流,认为与中国的合作会带来潜在的风险和威胁。
沃尔夫条款一旦实施,美国就把中国排除在国际空间站的合作之外。美国当时的目的是想压制中国的航天发展,因为在那时中国的航天事业刚刚起步,天宫一号还处于实验阶段。美国当时认为中国的航天技术无法赶上,并没有预料到中国未来的飞速进步。至今,这条款仍然有效,每年都在国会的预算中得到续写。虽然2025年已有声音呼吁废除该条款,但至今没有实质性的变化。沃尔夫条款不仅是一种技术封锁,还带有强烈的意识形态色彩,使得中美航天事业一直处于两条平行线的状态,无法交汇。 自2011年起,中国开始独立建设自己的天宫空间站。2021年,天和核心舱成功进入太空,2022年,问天和梦天实验舱完成对接,形成了一个完整的空间站组合体。到2025年底,天宫空间站已稳定运行多年,成为世界上唯一一个由一个国家独立运营的大型空间站。与此相比,国际空间站的结构逐渐老化,计划于2030年退役。美国对此感到越来越焦虑。中国的天宫空间站完全由中国自己出资建设,没有依赖任何国际资金,因此在开放合作上,中国拥有自主权。根据1967年签订的《外层空间条约》第五条规定,各国在外层空间活动中有责任,但是否向他国开放空间设施完全由国家自行决定。这项条约被全世界公认,作为太空活动的基本法律,并没有规定必须对外开放。 中国空间站向全球开放合作,阿联酋、欧洲航天局和日本等国家和地区通过正常申请,成功将实验设备搭载到空间站上。2023年之后,这些项目陆续上线,科学家们共同分享数据,推动了不少科研进展。然而,美国由于沃尔夫条款的限制,NASA无法参与这些合作,甚至无法进行基本的接触。很多人抱怨中国不允许美国参与,但实际上,这些问题完全是由美国自己设置的障碍造成的。当时美国封锁中国航天时,自信满满,认为中国的航天事业会止步不前。沃尔夫条款通过后,美国认为自己可以继续主导太空领域,但中国航天团队凭借自力更生,经过十年的努力,最终成功建成了天宫空间站。 《外层空间条约》的核心宗旨是促进和平利用太空,但它并没有强制要求各国共享设施。中国空间站是中国的国家财产,决定权掌握在中国手中。在一些论坛讨论中,有人引用维也纳条约来批评美国的行为,认为美国违反了条约精神,但实际上,这些条约并没有涉及具体的合作细节。中国外交部多次表示,愿意与美国合作,但前提是美国废除沃尔夫条款。2024年,中国回应NASA关于月球样本的请求时,明确指出是否允许美国科学家参与,取决于美国政府是否允许。太空探索不是零和游戏,如果美国真想参与天宫空间站的项目,就必须首先放开自家的限制。 当美国在2011年通过封锁时,中国的航天技术还相对落后,美国认为这对自己并没有什么损失。但如今,中国的天宫空间站已成为全球关注的焦点,国际合作项目不断增加,17个国家和地区参与其中,包括亚洲、非洲、欧洲和拉美等。沃尔夫条款的本意是保护美国的技术,但最终却加速了中国的自主创新。说到太空探索,它本应超越国界。《外层空间条约》强调和平利用太空,所有国家都有探索太空的权利,但并没有规定必须对外开放设施。中国空间站的开放政策表现出包容的态度,特别是在帮助发展中国家参与太空科研方面,给予了更多机会。 与美国主导的国际空间站相比,中国空间站的合作方式更具平等性。太空探索本应是全人类的梦想,但往往被政治因素左右。当沃尔夫推动沃尔夫条款时,也许是出于国家安全的考虑,但结果却让两国科学家错失了合作的机会。一些美国研究者公开批评这项条款,认为它使得美国在太空研究上落后于中国。中国的航天事业从被排除在外到独立建站,成功的故事充满了励志的色彩。回到本文的标题,虽然中国空间站拒绝美国参与,但这并不违反国际法,因为并没有法律规定必须向他国开放。沃尔夫条款是美国自己设立的障碍,现在论坛上的讨论正是一个反思的时机。未来的太空探索,依赖于制度和技术的持续发展,中国已经证明了自己的实力。如果美国希望参与,就需要放下成见。毕竟,探索宇宙不应该是任何一个国家独占的舞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