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企业赴香港上市,需要取得中国证监会的备案通知书。根据港交所上市规则,中国企业需在上市聆讯审批日期至少4个营业日之前提交“备案通知书”。只有通过港交所的上市聆讯,企业才可以在港交所挂牌上市。
本周(2025年12月22日至12月26日)中国证监会国际司共对19家企业(全部在香港上市)出具境外发行上市备案补充材料要求,具体如下:
海澜之家、珀莱雅、鲟龙科技、暖哇、小鹅网、利欧、临工重机、 阳光电源、豪特节能、芯德半导体、卡诺普机器人、天瞳威视、硅基、领益智造、 智谱华章(已出具备案通知书)、天数智芯(已出具备案通知书)、海纳医药、时迈药业、麓鹏制药。
海澜之家
请你公司补充说明以下事项,请律师核查并出具明确的法律意见:
一、请结合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偿债能力等情况,补充说明本次发行完成前后,发行人控股股东股权质押情况是否可能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发生变化,是否可能导致发行人控制权发生变化,是否导致发行人存在《境内企业境外发行证券和上市管理试行办法》第八条规定的禁止性情形。
二、请出具专项说明:请说明发行人及下属公司经营范围包含“一般项目互联网数据服务;数据处理和存储支持服务;大数据服务;广告设计、代理”等的具体情况,是否实际开展相关业务及具体运营情况,是否已取得必要的资质许可。
三、请按照《监管规则适用指引——境外发行上市类第2号:备案材料内容和格式指引》要求,对发行人(不限于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当前及历史沿革中是否存在股份代持情形进行核查。
四、请按照《监管规则适用指引——境外发行上市类第2号:备案材料内容和格式指引》要求,对发行人员工持股计划和股权激励有关情况进行充分核查。
海澜之家招股书链接:
鲟龙科技
请你公司补充说明以下事项,请律师核查并出具明确的法律意见:
一、请说明发行人2025年8月第十七次、第十八次、第十九次股份转让、2025年9月第二十一次股份转让所涉相关转让方所得税缴纳情况。
二、请说明发行人本次募集资金用途是否涉及境外投资,是否已履行相关审批、核准或备案程序。
三、请说明发行人及下属公司开发及运营APP、小程序、公众号等产品情况,是否涉及收集和使用个人信息,如有,请说明收集及储存的用户信息规模、数据收集使用情况。
四、请说明发行人国有股东标识手续办理进展。
五、关于外资准入:
1)发行人及下属公司经营范围包含“农业科学研究和试验发展”“二级保护鲟鱼”以及水产苗种相关业务,请说明相关业务开展情况及其合规性,并说明不涉及外资准入相关领域的明确依据;
2)除上述外,请进一步说明发行人及下属公司经营范围和实际业务经营是否涉及《外商投资准入特别管理措施(负面清单)(2024年版)》外资禁止或限制准入领域。
六、请说明本次拟参与“全流通”股东所持股份是否存在被质押、冻结或其他权利瑕疵的情形。
鲟龙科技,全球最大的鱼子酱企业,递交IPO招股书,拟赴香港上市,中信证券、中信建投国际联席保荐
鲟龙科技招股书链接:
珀莱雅
请你公司补充说明以下事项,请律师核查并出具明确的法律意见:
一、请说明发行人本次募集资金用途是否涉及境外投资,是否已履行相关审批、核准或备案程序。
二、请说明发行人及下属公司开发及运营APP、小程序、公众号等产品情况,是否涉及收集和使用个人信息,如有,请说明收集及储存的用户信息规模、数据收集使用情况。
三、发行人下属公司经营范围包含设计、制作、代理、发布广告等,请说明广告相关业务开展情况,是否取得必要的资质许可。
四、关于外资准入:
1)发行人境内下属公司经营范围包括“电影摄制服务”“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网络文化经营”“电影发行”“出版物零售”“演出经纪”等,请说明相关业务开展情况及其合规性,并进一步全面梳理发行人所有下属公司经营范围是否涉及《外商投资准入特别管理措施(负面清单)(2024年版)》中“文化、体育和娱乐业”相关领域;
2)除上述外,请进一步说明发行人及所有境内下属公司经营范围和实际业务经营是否涉及《外商投资准入特别管理措施(负面清单)(2024年版)》外资禁止或限制准入领域。
民币。
珀莱雅招股书链接:
暖哇
请你公司补充说明以下事项,请律师核查并出具明确的法律意见:
一、关于股权架构搭建及返程并购的合规性。请说明
1)持股5%以上的股东是否履行《关于境内居民通过特殊目的公司境外投融资及返程投资外汇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的外汇登记,以及境内机构股东是否履行对外投资等境内监管程序;
2)红筹架构搭建过程中,涉及收购境内主体的,请说明交易对价、定价依据、税费缴纳等情况,是否符合《关于外国投资者并购境内企业的规定》;
3)香港公司设立暖哇(上海)商务信息咨询有限公司、暖哇(无锡)商务信息咨询有限公司时是否履行外商投资信息报告义务及外汇管理程序;
4)股权架构搭建及返程并购过程符合当时有效的外汇管理、境外投资、外商投资、税务管理等监管规定的结论性意见。
二、关于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认定。
1)请按照现有股东持股情况说明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认定情况,上市前后控制权认定依据发生变化的应说明有关情况;
2)请按照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有关要求,对卢旻、 众安在线及其控制的主体进行说明及核查;
3)请说明众安在线控制德同资本所持股份对应表决权的依据是否充分,与“德同资本与ZATechnology不存在一致行动关系”的表述是否存在前后矛盾;
4)请说明卢旻将董事提名权授予ZA Technology的具体情况,是否存在前提条件,以及对上市前后控制权认定的影响。
三、关于股本情况。
1)请按照新增股东标准对 CentralPine、Glenunga入股情况进行补充说明及核查,并说明最近12个月新增股东入股价格是否公允合理,是否存在利益输送;
2)请说明HSG Venture VII Holdco, Ltd.是否为境外私募基金,入股价格是否合理公允,上层投资者人中是否存在境内主体、是否存在法律法规禁止持股的主体;
3)请说明股权激励是否存在外部人员、离职人员及顾问,如存在上述主体,请按照《监管规则适用指引——境外发行上市类第2号》说明有关情况,并就股权激励是否存在利益输送出具明确结论性意见;
4)发行人历史沿革中是否存在股权代持。
四、关于业务经营及公司高管情况。
1)请以通俗易懂的语言详述发行人业务模式及涉及AI大模型的具体情况,包括应用场景、具体功能等;
2)请说明发行人董监高所持境外居留权涉及的具体国家或地区。
五、关于境内运营实体。
1)请按照《监管规则适用指引——境外发行上市类第2号》说明重大诉讼、仲裁情况;
2)请说明境内运营实体所持增值电信业务许可证涉及的具体业务范围,境内企业(含下属公司)经营范围及实际业务是否涉及《外商投资准入特别管理措施(负面清单)(2024年版)》领域,上市前后是否持续符合外资准入要求。
暖哇洞察,来自江苏无锡,递交IPO招股书,拟赴香港上市,摩根大通、汇丰联席保荐
暖哇洞察招股书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