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3日,三门峡市合同格式条款评审专家委员会召开消费领域格式合同集中评审会议,重点围绕群众反映强烈的物业服务行业,对全市收集的物业服务格式合同开展专项评审。
会议通报了初步评审情况,指出当前物业服务行业格式合同普遍存在违法违规问题,将推动多方协同整改,切实保障消费者合法权益。
此次评审工作源于群众诉求。此前,三门峡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针对健身美容、教育培训等10个投诉集中行业开展网络投票,物业服务行业以135票、占比57.94%位列第一,最终被确定为本次评审对象。共收集全市6个县(市、区)的物业服务格式合同51份,剔除3份非消费领域合同后,48份纳入评审范围,包括38份前期物业服务协议及10份业委会与物业企业签订的合同。
评审专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法律法规,重点从权利义务对等性、条款合法性及提示说明义务履行情况等方面进行评审。发现问题主要集中于三类:一是未以显著方式提示对业主有重大利害关系的条款;二是部分物业企业通过格式条款减轻或免除自身责任,如约定停车场车辆损毁盗窃免责、公共区域安全事故过度免责等;三是不合理加重业主责任、排除或限制业主权利,包括设置高额违约金,以及单方终止服务、擅自处分公共收益、停水停电催缴物业费等。
为切实解决上述问题,会议明确了多维度整改路径。三门峡市市场监管综合行政执法支队支队长、格式合同委员会办公室主任刘敏表示,下一步将推动各方落实整改:物业服务企业应立即自查整改,清理不公平格式条款,规范合同订立程序,对重点条款予以显著提示;监管部门应积极推广合同示范文本,加强普法宣传,提升企业合规意识和消费者维权能力;消费者也应增强合同审查意识,依法主张合法权益。通过企业主动整改、监管精准发力、消费者积极参与,共同推动物业服务格式合同走向规范公平,营造权责对等、和谐有序的市场环境。
市局网监科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