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述被骗经历:
2025年1月份上海亚商业务员电话向我推销荐股服务,称公司实力雄厚,分析师都是经验丰富的精英,当时已经委婉拒绝,仍然接二连三打我电话,并加我微信,非常热情,给我发客户盈利交割单以及当时指导老师的详细指导说明,以高收要诱饵,诱导我交了29800元享受半年的荐股咨询服务。 上海亚商业务员便通过微信和电话指导我买卖股票,其指导很粗犷,一个电话打来告诉一个股票代码就叫我赶紧买进,有时候在路上根本记不住,有时发个微信通知买某支股票多少股,也不电话另行通知,等我打开微信的时候已经过了很久了。已经交服务费了就听他们安排,却接连亏损,直接损失两万多元。 又一次我实在忍不了他们的服务自己买了一只股票赚了,我便质疑上海亚商的实力有没有之前宣传的那样厉害。反正亏损事实在那摆着,赚不赚钱服务费都收了,赚是他忙劳,赔就怪市场! 处理结果: 偶然在网上搜索看到上海亚商相关内容看到了星辉(微:wzw7553)的文章,找到了星辉顾问。才确定是被骗了。星辉也承诺不成功不收取任何费用,于是立马委托他们维权追回损失,在星辉的帮助下,维权的第10天,接到了上海亚商的电话,后和解撤诉,并且退还了服务费! 追损星辉官微:133 4989 6545《证券投资咨询机构执业规范(试行)》第二十条 证券投资咨询机构及从业人员在推广证券投资顾问业务时,应当遵守客观、诚信原则,遵守法律法规的规定,禁止虚假、不实、误导性营销宣传,不得有以下行为: (一)欺诈客户; (二)向客户承诺确定收益或收益范围; (三)向客户承诺承担投资损失; (四)对过往业绩进行夸大宣传,包括以特定客户或者特定时间区间的历史收益作为历史业绩进行宣传,但未向投资者明示; (五)仅宣传所提供产品的功能但不说明产品的局限性; (六)使用安全、保证、承诺、有保障、高收益、无风险等可能使投资者认为没有风险的表述; (七)对公司的经营范围、经营时间、自身实力等进行不符合实际的宣传。 如果你是在投顾公司交了费用,并且权益受到损害,达到以下条件的,可以挽回损失: 1、是出于合同期内,即与相关投顾公司签署的服务合同还未到期为佳。 2、保留有当初对方业务员承诺收益、诱导合作以及投顾老师给出的操作建议记录的为佳; 3、保留有当时付费的转账记录; 4、该投顾公司仍旧在运行,并未关闭的; 5、费用损失在1万元以上的; 符合以上5个条件,星辉咨询(微:wzw7553)可提供相应援助服务,帮助你挽回服务费损失!后要说的是,投资有风险,入市须谨慎;而且要谨慎谨慎再谨慎,当自身权益受到损害时,及时维护权益就有“亡羊补牢”的可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