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刘苏雅)对突发、紧急的国家科技需求,建立快速设立专项的响应机制;突出企业科技创新主体作用,促进产学研用深度融合;加强关键节点考核,强化科技成果的“实战性”,加快形成现实生产力和产业竞争力……22日,科技部发布修订后的《国家重点研发计划管理暂行办法》。
《办法》明确,国家重点研发计划坚持“四个面向”,重点资助事关国计民生的重大社会公益性研究,加强跨部门、跨行业、跨区域研发布局和协同创新,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各主要领域提供持续性支撑引领。对于需求紧迫的重点专项选题动议,按照快速响应、灵活部署的要求,采取“一事一议”的方式加快启动。
重点专项项目资金按照“放管结合、权责对等”的原则管理,采取简化预算编制、下放预算调剂权、实行“包干制”“负面清单”等多种方式,扩大科研经费管理自主权,减轻科研人员事务性负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