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年-x月-x日],信息来源:皖新传媒发布公告。了该公司收到监管工作函,因变更其募集资金的投向。
公告详细阐述了监管机构于2023年11月17日向皖新传媒下发的监管工作函内容,其中提到了公司未按约定用途使用募集资金,且在未经股东大会特别决议批准的情况下,擅自变更募集资金投向。
监管机构在函件中指出,皖新传媒的行为违反了有关募集资金管理的规定,并要求公司说明变更募集资金投向的具体情况、理由及合理性,同时提供相关的决策程序及依据。此外,监管机构还要求皖新传媒对投资者进行必要的说明和风险提示。
皖新传媒在公告中表示,公司将按照监管机构的要求,积极做好相关工作,确保募集资金使用的合规性,并切实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同时,公司将认真整改,防止类似情况的再次发生。
来源:金融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