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和中央金融工作会议精神,做好金融“五篇大文章”,落实国务院常务会议关于推动新一轮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的决策部署,中国人民银行设立科技创新和技术改造再贷款,激励引导金融机构加大对科技型中小企业、重点领域技术改造和设备更新项目的金融支持力度。科技创新和技术改造再贷款是对原有科技创新再贷款和设备更新改造专项再贷款的政策接续,在总结两项工具经验的基础上进行改革完善,支持金融机构提升金融服务质效,更好满足科技创新、技术改造和设备更新领域的融资需求。
科技创新和技术改造再贷款额度5000亿元,利率1.75%,期限1年,可展期2次,每次展期期限1年。发放对象包括国家开发银行、政策性银行、国有商业银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等21家金融机构。科技创新和技术改造再贷款的设立将有利于引导金融机构在自主决策、自担风险的前提下,向处于初创期、成长期的科技型中小企业,以及重点领域的数字化、智能化、高端化、绿色化技术改造和设备更新项目提供信贷支持。
金融机构根据企业申请,参考行业主管部门提供的备选企业名单和项目清单,按照风险自担的原则,自主决策是否发放贷款及发放贷款条件。金融机构向中国人民银行申请再贷款,中国人民银行对贷款台账进行审核,对于在备选企业名单或项目清单内符合要求的贷款,按贷款本金的60%向金融机构发放再贷款。
业内专家表示,此次出台的结构性工具是原有的科技创新与设备更新结构工具的“升级版”。工具利率与现有普惠养老专项再贷款等利率一致,说明了货币政策引导结构优化的导向。预计央行将根据经济形势变化,采取总量和结构工具灵活搭配,不排除后续结构工具根据五篇大文章及产业经济发展需求进行灵活调整、创新等。
多位业内专家认为,此次推出的再贷款工具是落实中央金融工作的要求,也是落实国内新一轮设备更新改造和消费品以旧换新决策部署,助力经济进一步回升向好。不久前十四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经济主题记者会上,人民银行就提出“将设立科技创新和技术改造再贷款”。
来源:央行官网、财联社
本期编辑:李云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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