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接B147版)
扣减承销费、律师费、审计费、法定信息披露等发行费用106,516,951.24元(不含税),公司首发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2,505,945,496.76元,与实际到位资金的差异为前期已用自有资金支付部分发行费用。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安永华明(2022)验字第61486761_J03号《验资报告》。
(二)本年度使用金额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累计使用及结余情况如下:
注1: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支出金额中包含了使用募集资金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的净额。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依照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文件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荣昌生物制药(烟台)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根据管理办法,本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与保荐机构、各开户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具体存放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详见本报告附表1。
(二)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公司本年度不存在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三)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公司本年度不存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四)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公司于 2023年3月29日召开了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进行委托理财,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和期限内,可滚动使用。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上述事项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发表了同意意见,保荐机构对上述事项出具了核查意见。
在前述董事会授权下,本公司分别购买了以下各类投资产品:
于2023年度,本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取得的投资收益总额为人民币702.03万元。于2023年12月31日,不存在尚未到期的理财产品。
(五)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公司不存在超募资金。
(六)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公司不存在超募资金。
(七)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尚未产生募投项目节余资金。
(八)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公司本年度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于2023年10月30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部分募投项目子项目变更及金额调整的议案》,同意对公司A股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之“抗肿瘤抗体新药研发项目”中的部分临床试验子项目及其募集资金投资金额进行调整,“抗肿瘤抗体新药研发项目” 的募集资金投资总金额保持不变。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出具了明确同意的核查意见。
该议案已经2023年12月28日召开的公司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已披露的相关信息不存在不及时、不真实、不准确、不完整披露的情况,不存在募集资金管理违规情形。
六、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的鉴证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针对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了《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荣昌生物制药(烟台)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鉴证报告》,会计师事务所认为:我们认为,荣昌生物制药(烟台)股份有限公司的募集资金专项报告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及相关格式指南编制,如实反映了2023年度荣昌生物制药(烟台)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
七、保荐人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所出具的专项核查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保荐机构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针对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了《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荣昌生物制药(烟台)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报告》,保荐机构认为:荣昌生物严格执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制度,有效执行三方监管协议,募集资金不存在被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占用、委托理财等情形;截至2023年12月31日,荣昌生物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改变实施地点等情形;募集资金具体使用情况与已披露情况一致,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情形。保荐机构对荣昌生物在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无异议。
特此公告。
董事会
2024年3月28日
附表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万元
注1:“调整后投资总额”以最近一次已披露募集资金投资计划为依据确定,“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本年度投入金额”“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包含用募集资金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的净额。
荣昌生物制药(烟台)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现金管理金额:投资额度不超过3亿元人民币,在上述额度内公司可循环进行投资,滚动使用。
● 现金管理投资类型:公司拟购买投资由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发行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低风险且期限最长不超过 12 个月的投资理财产品,包括但不限于商业银行、证券公司及其他正规的金融机构发行的理财产品、结构性存款、通知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协定存款等。
● 履行的审议程序:荣昌生物制药(烟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3月27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的自有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购买机构不限于银行、证券公司等金融机构的理财产品进行现金管理,本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上述额度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
一、现金管理概况
(一)现金管理的目的
通过适度现金管理,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
(二)现金管理的资金来源
公司购买理财产品所使用的资金为公司自有资金。
(三) 现金管理产品的基本情况
根据公司资金整体运营情况,公司秉承资金效益最大化的原则,在不影响公司日常经营业务的开展及确保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对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的自有资金通过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降低财务成本。在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含3亿元)额度内,资金可以循环使用。
(四)公司对现金管理相关风险的内部控制
公司拟购买的理财产品为安全性高、低风险的银行、证券公司等金融机构的理财产品,本年度现金管理符合公司内部资金管理的要求。公司遵守审慎投资的原则,严格筛选发行主体,选择信用好、资金安全保障能力强的发行机构。公司财务部门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如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公司投资理财产品的情况进行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二、现金管理的具体情况
(一)现金管理合同主要条款及现金管理的资金投向
公司拟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的自有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购买机构不限于银行、证券公司等金融机构的理财产品。以上资金额度在有效期内可以滚动使用。具体现金管理合同条款以实际签署合同为准。
(二)风险控制分析
1、公司遵守审慎投资的原则,严格筛选发行主体,选择信用好、资金安全保障能力强的发行机构。
2、公司财务部门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如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公司投资理财产品的情况进行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4、公司将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现金管理受托方的情况
公司拟购买理财产品交易对方为银行、证券等金融机构,将视受托方资信状况严格把关风险。
四、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财务数据情况:
单位:万元
公司本次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公司日常经营所需资金的前提下进行的,不影响日常经营资金的正常运转。通过对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能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进一步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为公司和股东获取较好的投资回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