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8日,河南农商银行发布公告称,经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河南监管局批准,河南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河南农商银行)吸收合并开封、平顶山、安阳、焦作、三门峡、南阳、商丘、信阳、周口9市农商银行(农信社)、村镇银行等共82家机构。此次吸收合并的82家机构,包括78家行社(银行和农信社)及4家村镇银行。
吸收合并后,河南农商银行将承继82家机构全部资产、负债、业务、人员、网点以及其他一切权利义务,原机构变更为河南农商银行的分支机构。客户所持有的账户、卡、单、折、USBkey和已合法签署的合同、协议等继续有效,各项服务保持不变。
图片来源:河南农商银行官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