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劝君莫食三月鲫,万千鱼仔在腹中。”3月1日,记者从市农业农村局获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实施办法》,3月1日0时起至6月30日24时止,广元市所有天然水域禁止垂钓和其他一切形式的捕捞。
市农业农村局渔业渔政科科长肖宏表示,禁渔期间,市、县区农业农村局、公安、市场监管、交通运输、水利等部门将扎实开展“护渔百日联合执法行动”,向涉渔违法活动发起攻势。针对禁捕水域、涉渔餐馆、市场、渔具销售店铺等重点区域和重点场所,将开展水上巡查和陆上检查。严厉打击电鱼、毒鱼、炸鱼等禁用方法和禁用渔具的非法捕捞、非法贩卖、禁渔期垂钓等行为,对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将以“零容忍”的态度严格处罚。
“希望广大市民全力配合禁渔工作,坚决做到‘水上不捕、市场不卖、餐馆不做、群众不吃’,发现有违法违规捕鱼行为的请积极举报。”肖宏说,根据相关规定,在禁渔期和禁渔区内从事游钓的人员一经发现,将被处1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的罚款;使用禁用的渔具、捕捞方法进行非法捕捞的,将被没收渔获物和违法所得,处50000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将依照刑法第三百四十条的规定,以非法捕捞水产品罪定罪处罚,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罚金。
据悉,除每年的3至6月属于禁止垂钓外,我市境内还有6个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常年禁止捕捞和垂钓。
6个保护区分别为:
硬头河特有鱼类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昭化区)
南河白甲鱼瓦氏黄颡鱼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利州区)
清江河特有鱼类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青川县)
插江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苍溪县)
西河剑阁段特有鱼类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剑阁县)
东河上游特有鱼类省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旺苍县)
附:举报电话
广元市农业农村局0839—3262614
苍溪县农业农村局18882422233
旺苍县农业农村局0839—4202695
剑阁县农业农村局0839—6601929
青川县农业农村局0839—7201132
利州区农业农村局0839—3307037
昭化区农业农村局0839—8722091
朝天区农业农村局0839—8622389
广元经济技术开发区农业农村工作局0839—3218901
来源:广元日报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