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国债申报范围
超长期国债重点支持以下 11个行业的设备更新:
1、石化行业
2、化工行业:钢铁行业(黑色金属治炼和压延加工业)
3、有色行业(有色金属矿采选业、有色金属治炼和压延加工业)
4、建材行业
5、机械行业
6、汽车行业
7、纺织行业
8、轻工行业(具体包括皮革、毛皮、羽毛(绒)及其制品业,木材加工及木、竹、藤、棕、草制品业
9、家具制造业,造纸及纸制品业,印刷业和记录媒介的复制,文教体育用品制造业)
10、医药行业
11、金属及非金属矿山行业
二、国债申报条件
(一)自身要求
超长期国债优先支持成立时间在三年以上的企业,企业存续年限越长越具优势。企业上一年度营业收入需达到 2000 万元以上,若能突破一亿元,则在申请过程中更具竞争力。企业的知识产权数量、研发平台建设情况、荣誉资质等综合实力越强,越有利于将国债资金投入到高附加值的创新项目中,进而提升国家整体产业创新水平。
(二)项目要求
1、重点支持高端化、智能化、绿色化设备的应用。政府鼓励企业采用先进技术与设备,提高产品附加值与技术创新能力,以实现产业高质量发展。
2、工业领域设备更新仅支持在建的技改类项目
3、工业重点领域设备更新项目的固定资产投资门槛不低于 2000 万元。
4、项目前期手续必须齐全,包括项目核准/备案、环境影响评价、用地审批、规划许可、节能评估、安全评价以及施工许可证等,特别强调“安评”等所有手续均需完备。
5、项目应有助于持续提升先进产能占比,改造升级后的项目不属于《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24年本)》中的限制类、淘汰类项目。
6、资金申请报告编制单位必须具备相应资质。
7、项目信息必须准确无误。申报项目的名称、主要建设内容、总投资等信息,必须与项目核准(备案)、环评、能评等前期要件保持一致。
8、项目资金拼盘应完整且合理,项目各渠道资金均需提供相应证明,且各项资金之和应等于项目总投资。项目总投资估算的合理性将作为项目验收的关键指标之一。
9、所有“搬迁”类项目可备案为“迁建”项目,申报时应尽可能完整填写淘汰的旧设备信息,为申请资金支持提供依据。
10、申请资料中若包含证书执照、批复文件等材料,需附具相应证明材料,并根据项目实际情况及相关规定要求,附具必要的情况说明、附表、附图和附件等。
11、项目当年度需形成较大实物工作量,已完工或投资超过 80%的项目不予支持。
12、企业在论证项目符合投资方向的基础上,需重点阐述项目在增效、降耗、安全、智能化及竞争力等方面的突破性提升,以充分说明申请超长期特别国债的必要性。
三、国债申报流程
项目单位需根据申报通知要求,准备符合条件的项目,并通过线上(国家重大建设项目库)和线下(提交资金申请报告及资信材料)两条途径进行申报。申报材料由我平台直接提交专家组。符合政策导向、资料齐全的项目,签订申报协议。
四、国债补贴方式
工业设备更新方向的补贴比例为 15%。其他领域补贴比例如下:环境设施领域为 40%;用能领域为 20%;回收利用领域为 15%;老旧电梯领域采用定额补贴;交通运输领域最高补贴比例为 50%;物流领域为 20%;教育领域为 40%;文旅领域为 10%;医疗领域为40%。补贴资金由中央转拨至地方,再由地方政府层层转拨至企业。
转自:新疆中协中小企业服务平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