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中国人民银行印发《贵金属和宝石从业机构反洗钱和反恐怖融资管理办法》,规定自2025年8月1日起,客户单笔或者日累计金额人民币10万元以上(含10万元),或者等值外币现金交易,从业机构应在交易发生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中国反洗钱监测分析中心提交大额交易报告。
《办法》所指的贵金属,包含黄金、白银、铂金等及其铸币、标准条锭、制品等;宝石则指钻石、玉石等天然宝石的各类原材料及首饰、制品实物形态 ,从业机构是指在境内依法从事贵金属和宝石现货交易的交易商。这意味着,无论是街头巷尾的黄金珠宝销售门店,还是大型的贵金属交易场所,只要涉及现金交易达到标准,都需履行上报义务。
贵金属交易金额大、现金交易占比高,且贵金属和宝石价值稳定、易变现、便于跨境转移,长期被国际社会视为洗钱和恐怖融资的高风险领域。此次规定将提交大额交易报告的起点金额由5万元提升至10万元,不仅提高监管针对性和效率,也不会对普通消费者正常交易造成过多不便。
业内人士指出,新规实施后,普通消费者合理的投资、收藏需求仍可正常开展,只是在使用现金进行大额交易时,需配合商家完成身份信息登记等流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