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3日,北交所披露,关于终止对珠海天威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审核的决定。
天威新材本次北交所IPO保荐机构、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分别为东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和广东精诚粤衡律师事务所。
天威新材2004年成立,专业从事数码喷印功能性材料及配套产品的研发、生产和销售。
同行业可比公司包括纳尔股份(002825.SZ)、鸿盛数码(430616.NQ)、传美讯(874023.NQ)、蓝宇股份(301585.SZ)。
2022年度、2023年度、2024年度,公司营业收入分别为42,478.83万元、52,493.51万元和62,475.09万元;归属于挂牌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分别为4,182.36万元、8,520.52万元和10,200.06万元。
天威新材本次北交所IPO募投项目包括“年产31,000吨数码喷印功能性材料生产基地建设项目”、“总部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及“补充流动资金”,募集资金投入额3.00亿元。
捷时国际有限公司持有公司42,811,807股股份,占公司股本总额的72.69%,为公司控股股东。董事长贺良梅合计控制公司82.32%的股份,为公司实际控制人。
值得注意的是,天威新材曾在2020年申报创业板IPO并获深交所受理,保荐机构、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分别为东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和上海精诚申衡律师事务所,评估机构为北京华亚正信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2021年12月30日,天威新材申请撤回发行上市申请文件。2022年1月5日,深交所决定终止对其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审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