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山西省科技厅传来重要消息,2024年度科技合作交流专项拟立项项目正式进入公示阶段。这不仅是山西科技发展进程中的关键一步,也将为全省在开放环境下的自主创新注入新活力,推动山西在全球视野下提升创新能力。
根据《山西省科技计划项目管理办法》(晋政办发〔2021〕42号)、《科技合作交流专项管理办法》(晋科规〔2023〕2号)以及《关于组织申报2024年度科技合作交流专项的通知》要求,经过组织申报、形式审查、项目评审等严格程序,并经省科技厅党组会议审议通过,此次公示的拟立项项目涵盖多个领域,包括新能源汽车、作物智能调控、智慧矿山、纳米材料、生物医药等,充分体现了山西在科技领域全面布局、重点突破的决心。
此次拟立项项目呈现出多维度的合作特点,涵盖了“一带一路”科技合作项目、重点国别科技合作项目、国际合作基地与平台项目、区域合作项目和科技援助合作项目 。“一带一路”科技合作项目聚焦与沿线国家在前沿或先进适用技术研发、联合研究机构共建等;重点国别科技合作项目则瞄准美国、英国、德国等产业技术创新能力强且与山西合作基础良好的国家,开展跨国联合研发或技术转移;国际合作基地与平台项目旨在推动已认定的国际科技合作基地开展系统性国际科技合作,以及与国外知名机构共建联合实验室等;区域合作项目对接京津冀、长三角、粤港澳大湾区等,联合开展科研技术攻关及成果转化;科技援助合作项目则围绕山西对口援疆、援藏、援青等任务,助力支援地区解决关键技术需求 。
在这些拟立项项目中,中北大学、山西农业大学、山西省信息产业技术研究院有限公司等众多山西本地高校和科研机构积极参与。例如中北大学承担的“新能源汽车锂钠混动系统抑燃抑爆技术研究”项目,有望在新能源汽车安全技术领域取得突破;山西农业大学的“作物智能水肥一体化精准调控技术研究与应用”项目,将为山西农业现代化提供技术支撑 。
公示期从2025年5月29日至2025年6月5日。公示期间,社会各界监督渠道畅通,任何单位或个人如有异议,均可提供书面异议材料和必要证明。以单位名义提出异议的需加盖公章并提供联系人及联系方式;以个人名义提出异议的应签署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确保异议处理的公正、透明。
此次2024年度科技合作交流专项拟立项项目公示,是山西积极融入全球创新网络、加强区域科技合作的重要举措。通过这些项目的实施,将有效利用国际国内创新资源,提升山西的创新合作能力,促进科技进步,为山西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强大的科技动力 。后续,随着这些项目的推进和落地,有望在相关领域取得关键技术突破,推动产业升级,提升山西在全国乃至全球科技舞台上的影响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