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过深交所审核同意,ST东园将在5月28日停牌一天。5月29日正式复牌并撤销退市风险警示及其他风险警示。公司股票简称同时从"ST东园"变更为"东方园林"。股票代码仍为"002310"。撤销风险警示后,股票交易价格日涨跌幅限制调整为10%。
风险警示撤销的具体情况
ST东园此前被实施风险警示源于财务状况问题。根据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公司2023年度经审计的期末净资产为负值。同时公司2021年至2023年连续三个会计年度经审计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净利润孰低者均为负数。2023年度审计报告显示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存在不确定性。基于上述情况,公司股票于2024年4月30日开市起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和其他风险警示。
经过重整计划执行,公司财务状况得到明显改善。2024年12月30日,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裁定公司重整计划执行完毕。根据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出具的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公司2024年末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达到15.38亿元。营业收入为8.77亿元。扣除后营业收入为8.34亿元。归母净利润为-36.03亿元,扣非后的归母净利润约为-49.55亿元。
申请撤销的依据和程序
公司对照《股票上市规则》相关规定进行逐项自查。确认已不存在《股票上市规则》第9.3.1条第(二)项所列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情形。也不存在《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其他需要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情形。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第9.3.8条规定,公司向深交所申请撤销对公司股票交易实施的退市风险警示。
关于其他风险警示的撤销,公司根据《关于2023年度审计报告非标准审计意见所涉及事项的重大影响消除情况的专项说明》进行评估。董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报告所涉非标事项的影响已消除。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出具《关于北京东方园林环境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审计报告非标准审计意见所涉及事项的重大影响消除情况的审核报告》。认为公司编制的专项说明符合《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公司相关事项的影响已消除。公司确认已不存在《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第(七)项所列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也不存在《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其他需要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