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商务部5月18日发布公告,在经过长达一年的调查后,对原产于美国、欧盟、台湾地区和日本的进口共聚聚甲醛正式征收反倾销税,并从即日起立刻实施。
对于这件事情,有几个地方不得不提。1.中方对美日欧相关企业进行反倾销调查和下达决定,全程都是严格依据WTO规则和国内法律程序下进行的,确保措施合规透明。2.在反倾销税裁定过程中,美国企业的税率一直都是最高的74.9%。欧盟和日本企业就相对低点,从原来的40%左右下降到了25%-35%。
如果对此进行解读,中方此举传递出的信号显然是有多重意思。首先,我们针对这些国家和地区的企业进行反倾销调查,并不是在打击报复,而是在确切证据支持下所采取的合理合法举措。既做到了团结国际社会维护多边贸易体系,也是在通过法律手段来维护自身权益。
其次,税率的差异化调整,则显示出在这方面我们绝非是像美国那样的无差别打击,而是做到了精准针对倾销主体,也起到了分化这些国家相关企业外部压力阵营的作用。试想一下,如果都是一视同仁的高税率,这些企业无疑会抱团取暖,但税率差异化就不同了。从中就可以看出,面对不公平竞争,中方的应对充满智慧,我们既有能力进行反制,又能通过相应举措为后续谈判创造筹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