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8日,上交所披露,因无锡烨隆精密机械股份有限公司及其保荐人撤回发行上市申请,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发行上市审核规则》第六十三条的有关规定,上交所终止其发行上市审核。
烨隆股份本次沪市主板IPO保荐机构、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分别为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北京植德律师事务所,评估机构为江苏中企华中天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烨隆股份2002年成立,公司主要从事汽车涡轮增压器关键零部件的研发、生产和销售,主要产品包括涡轮壳及其配套精密零部件。
同行业公司包括蠡湖股份(300694)、科华控股(603161)、华培动力(603121)、锡南科技(301170)。
2020年度、2021年度、2022年度及2023年1-6月,公司营业收入分别为108,245.11万元、117,748.82万元、110,335.96万元和55,435.45万元(2023年1-6月数据未经审计);归母净利润分别为10,339.75万元、10,830.95万元、10,320.24万元和5,176.26万元(2023年1-6月数据未经审计);扣非归母净利润分别为9,782.30万元、10,336.37万元、9,913.60万元。
公司的主要客户包括盖瑞特、博格华纳等全球知名汽车涡轮增压器制造商。2020年度、2021年度、2022年度,公司向前五大客户的合计销售额占同期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92.86%、95.59%和98.82%,客户的集中度较高。其中,公司来自盖瑞特的销售收入占比较高,报告期各期占公司营业收入比例分别为48.11%、54.61%及56.37%,公司对盖瑞特的销售收入占比超过50%。
2020年度、2021年度、2022年度,公司的境外销售收入占主营业务比重分别为34.80%、31.35%和40.32%,公司的出口业务收入主要通过美元、欧元等外币结算,境外市场主要以欧洲市场为主,对北美和亚洲地区的销售占比较小。
烨隆股份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包括“高性能合金材料部件智能工厂技术改造项目”、“研发设计中心建设技术改造项目”、“信息化精益物流系统建设技术改造项目”及“补充流动资金”,募集资金投资额5.71亿元。
无锡烨顺投资有限公司持有发行人14,280.00万股股份,持股比例为68.00%,为发行人控股股东。发行人实际控制人为吴云娇和吴云烨,两人为姐妹关系。两人各自均直接持有公司13.50%的股份,各自通过无锡烨顺投资有限公司间接持有公司34.00%的股份,各自通过无锡市烨成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间接持有公司1.9512%的股份,两人合计持有公司98.9024%的股份。
上交所2023年3月3日受理烨隆股份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的申请文件,2023年9月25日烨隆股份获上交所上市委审议通过。
上市委会议现场问询的主要问题
1.请发行人代表结合主要产品市场空间、新项目数量变化、市场开拓情况、毛利率持续下降等,说明发行人是否存在毛利率进一步下降及业绩大幅下滑的风险。请保荐代表人发表明确意见。
2.请发行人代表结合吴军和吴红燕在发行人的履职情况、报告期内重大事项决策、日常经营管理等实际情况,说明发行人实际控制人认定是否准确,是否存在规避实控人合法合规法律要求的情形。请保荐代表人发表明确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