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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字生命是自然生命技术化的结果,也是社会内化技术的重要表征。人类自然生命藉由数字技术复合物的介入与加持,不断从肉身走向数据、从个体走向账号、从人走向节点。数字生命让人们可以超越肉体理解生命,形成新的、异于传统社会的生命观念与经验方式。
数字生命在“技术化自我”构建中体现出强烈的独异性与感性的价值追求,强调生命体验中的情感价值,并通过“自我书写”与“策展式生活”的方式标彰生命特性,形成生命实践中新的美学原则与“超文化”的文化后果
省流版干货提炼
●数字技术复合体创造了数字生命这一新的生命形态,人类自然生命的基本形态、存在方式、实践内容以及价值标定等,都发生了系统性的巨大改变。
●数字生命最核心的特征,就是超越肉体理解生命。生命(主体)形态层面出现突破与拓展,账号成为数字生命的基本形态。数字生命也重塑了人对于社会关系、生命意义的观念。
●在数字技术与互联网的技术环境下,生命实现了样态与观念的双重拓展。感性化和独异化成为了数字生命的价值标准和追求目标。
●数字生命以网络生存中的能见度和独异性为价值追求,同时通过自我书写、策展式生活方式和新生命美学的路径将这种价值转换为文化资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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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字时代的技术环境与生命想象
数字生命的诞生与演化,是数字时代对自身主导技术内化的重要结果,代表着数字技术环境与社会实践主体最紧密的互动和最高级别的影响—— 技术对生命体以及生命观的影响。
互联网技术、移动通信、数字技术、人工智能等数字时代的主导技术,为人类生存构筑了基本的技术环境,对个体生命内容与生命经验的技术化延展、对人的主体性建构与生命观价值观的再塑等方面,都产生了巨大影响。
数字技术复合体创造了数字生命这一新的生命形态,人类自然生命在数字技术、互联网技术等技术复合体的加持下演化成数字生命,生命的基本形态、存在方式、实践内容以及价值标定等,都发生了系统性的巨大改变。
因此,对数字生命相关问题的讨论,标识的是人们对自我与社会的再认识,是人们对生命及其价值的再思考,是人们对应该如何善待生命以及如何过好这一生的再发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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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字化生命:
生命形态与生命观念的双重改变
人类作为生命体不断数字化、技术化,是技术化社会的表征之一,且生命技术化的后果同时体现在身体与精神两个层面。人的本质将随着技术的高度介入而被重新建构,人类生命开始从“碳基”走向“硅基”、从肉身走向数据、从个体走向账号、从人走向节点。
数字生命最核心的特征,就是超越肉体理解生命。数字技术与信息技术等改变了这条自人类诞生以来定义人的依据。当技术注入身体,当生命可以脱离肉身,人们的社会实践也可脱离物理空间的限制在更大的数字空间内展开,人们对生命的理解也由此获得巨大的解放。
生命形态的突破
生命数字化的结果首先体现为生命(主体)形态层面的突破与拓展。一方面,是 数字技术对生命的数字化和量化;另一方面,是 数字技术对生命的模拟与复制。
生命数字化的结果首先体现为生命(主体)形态层面的突破与拓展。一方面是数字技术对生命的数字化和量化 ;另一方面是数字技术对生命的模拟与复制。
数字化生存在当下,意味着作为生命的人,已经在生物性的生理层面和社会性的精神意识、社会行为、文化生产等层面,都实现了全面的、多维度的数据化,即人的“全息数字化”。此外,身体也可以被“元件化”,比如人脸、指纹、声音等与个体的身体相分离,进入互联网的数字空间被加以使用。
生命超越肉身的结果,就是生命的外化,即 从基于肉体的个人走向基于数字的账号,这是数字生命的基本形态。数字账号既具有技术本体性,也具有从传统个体延伸而来的主体性。
个体生命与数字账号不断地同一化:一方面,生命账号化了,它作为个体的外化形式,代表个体的某种身份出现与行动;另一方面,个人账号在使用过程中不断地积累着各种生活实践内容;同时,数字账号还不断接管人们的社会关系乃至通过账号创建新的社会关系,从而具备强大的社会属性,成为与账号对应者的生命具备同一性的存在。
数字账号将人们的社会实践转换为数据交换,数字账号也成为人们进入数字化自我的通道与密匙,是其数字社会身份的依据,从这个意义上讲,账号生命化了。比如人们非常自然地认为社交媒体的账号行动主体就是自己,账号间的社会关联理所当然地属于自己社会关系的一种。此时人们视盗号为窃取生命,视无法登录为生命受禁,因为这意味着在数字世界中一个人无法进行自我的再生产。
讨论数字生命不得不提及“数字人”这一高度关联的概念。数字人是数字技术对生命彻底而完全的仿制。就目前的技术水平而言,数字人从本质上脱离了人的定义,更应该被视为“智能技术物”。因此,本文选择将数字生命和数字人加以区别, 重点讨论基于自然生命的数字化,而不是彻底脱离生命基础的技术物。
生命观念的革新
每一次媒介技术的更新不仅是记录生命手段和载体的进步,同时也重塑了对待生命的观念。生命知觉系统的技术化,直接改变了生命对世界的感受方式,从而改变了生命的认知世界、情感世界与观念世界。
关系是数字生命对人的生命观念改变最大的方面。数字生命较之自然生命,因为数字技术的介入与加持而在社会关系建构方面获得极大的拓展,为人类生命提供了历史以来最为丰富辽阔的关系域。
数字生命对人们生命观念的另一个改变,是 对生命过程以及意义的重新理解。生命应该如何度过?生命的结束意味着什么?比如人们已经开始关注数字永生的话题,这涉及人们对生死的理解。现有研究也证实,智能技术可以改变人们对死亡的认知与态度,基于视觉或文本、数据库或人工智能的各类数字技术可以帮助人们维系已故的生命。
除了数字永生,人们也集中讨论数字情感、数字交往、数字劳动等等议题,这些议题包含着一致的研究语境,即 数字技术复合体介入与加持下的人类生命呈现出急速技术化的结果,生命的实践方式与观念世界也必然随之发生剧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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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字生命的价值标定:独异性与感性
数字技术与互联网是数字生命存在的技术条件,在此环境下,生命实现了包括价值观念在内的样态与观念的双重拓展。
莱克维茨认为,数字化必然驱动独异化的形成。当代数字主体最重要的特征可被总结为对创造性与对新颖的追求,即为 “独异”,其与工业现代时期追求普适性的理性化社会的社会逻辑存在极大区别。独异性社会理论给我们理解数字生命的价值追求及其行为背后的价值驱动提供了极具说服力的理论视角。
数字生命的独异性追求:
网络世界中独一无二的“行动者”
莱克维茨把互联网与数字技术视为一种“文化机器”,或者说是一种“科技部署”:数字电脑网络建立出一种科技部署, 其强大的技术逻辑能让每一个使用者强调自己的特殊性并实现自己的特殊性价值。互联网中每个作为“节点”的生命、账户、IP、主页等都是独一无二的。同时,在互联网撑开的注意力经济空间中,每个行动者必须呈现自身的独异性才能获得能见度和承认。
在互联网“文化机器”中,技术化的数字生命既是保障独异性的前提,又是实现独异性的结果。
●数字生命的各种形式包括数字账号、个人主页等,都不同程度地突破了生命的物质基础,以实现生命的主体意志和个体价值。
●数字生命以网络人设、数字痕迹,或者个人的生命叙事等丰富方式使个体的生命价值获得肯认,成为独异性实现的结果。
于是,对个体生命是否具有价值的衡量标准就变成了TA是否具备独特性、是否能够展现出与众不同的生命特性、是否具有独一无二的生命经验。因此,数字化生命必然与各种互联网平台结合,或者必然地“生活”在互联网平台之中。
互联网这种“文化机器”,使生活于其中的数字生命不断追逐与生产独异化。数字主体的独异化价值追求席卷了整个网络世界,体现在主体的各种日常叙事、审美活动、经济活动、游戏人生等方面,并 从生命价值不断扩张到物品、服务以及各类社会活动,持续泛化独异性的价值标定。
数字生命的感性追求:
“我感受故我在”中的情感激荡
数字生命对独异性的价值追求,通常以感性的方式体现,尤为强调生命的体验感与情感价值的实现。可以说, 独异性与感性是数字生命价值追求的一体两面,二者具有同一性。
一边工作一边旅行的“数字游民”生活实践就可以被视为数字生命追求生命体验最大化、情感经验最饱满的社会样本。数字游牧主义认为,只有最大限度地感受到不同生活内容并且形成只属于自我的特有经验时,人生才是有价值的。这正是数字生命的突破之处,生命脱离了具体的时空局限从而最大限度地满足生命对丰沛经验的要求。
数字生命高度标彰生活中的情感价值。按照独异性的价值诉求,人们对个体生命以及社会所提供的物品、服务与活动更强调其兼具或独具的文化内涵,强调其情感层面的价值。例如,人们在电子游戏中追求生命的解放感,更重要的目标在于满足情感体验。游戏世界里生命体是自由而充满创造性的,是身体与非身体的糅合,是可以游动、嬉戏、重装和组合的赛博格生命体。游戏中的生存更强调审美性,审美性的主要来源正是人们在游戏中获得了超越身体,也超越现实的情感体验与生命快感。
数字生命追求感性化,以追求生命的“巅峰体验”为目标,意味着情感体验在生命价值体系中的高度重要性。无论是人、物、事件、地点(时空)等, 想要在互联网上获得关注,都需要具备感性的力量或在情感上吸引人,此时它们才有不同寻常的价值。
4
数字生命的价值实现:
自我书写、策展式生活与新生命美学
数字生命作为自然生命的技术增强版,既改变了个体生命的生命形态与行动方式,也因其技术逻辑内嵌而改变了生命的价值标定及其实现路径。数字生命在现实与虚拟的高维复合空间内生存,以网络生存中的能见度和独异性为价值追求,同时暗含着将这种价值转换为文化资本的特定路径。
自我书写
网络世界中充满了各种形式的“自我书写”或说“自我叙事”,已经成为数字生命自我价值实现的重要手段。在前数字时代,书写或叙事需要一定的能力和社会支持,“青史留名”也代表着一种权力和对生命价值的认可。
书写被视为生命存念的方式,某种程度上可以超越时空,甚至超越生死。每一个人都可以通过自我叙事留存生命体验,甚至有的人肉体生命结束了,但留下的数字空间仍然发挥着与世界互动的功能,成为其他人与之对话和关联的对象。
数字时代的自我书写是便捷的、互文的、技术可供的,一般情况下不需要额外授权,也不会遭遇过多外界的干扰,且具备足够广阔的书写空间与渠道。
个体针对同一件事或同一种境遇的描述、理解、阐释是个性化的,个人叙事也是对那些集体的、共同的叙事的某种修正。个体叙事代表着叙事者自觉或不自觉的主体能动性,它让叙事变得个性且生动。互联网时代的各大社交媒体平台,为个人叙事的呈现与传播提供了技术可供,这是数字生命的价值实现方式。
策展式生活方式
当独异性被视为一种社会期望时,个体会越来越倾向于在独异性中寻求生活的满足感和生命的价值依据;同时,人们要把旁人变成观众,独特的自我才有吸引力。
社交媒体上充满了精心建设的“数字生活策展”并以此为数字生命主体进行赋值。策展式生活方式是普遍的,且在青年群体中尤甚。通过自我策展,个体的社会形象和“人设”被不断建构,使之符合自我与社会的价值期待。
无处不在的各种媒体上的个人主页就是策展生活的中央舞台。在其中展演和打造互联网“人设”是人们主动建构自我、寻求社会认同、实现独异性价值的重要手段。其原因在于, 独异性的互联网人设已经成为重要的文化资本,同时具备巨大的潜在社会与经济价值。互联网的解放性体现为“草根”们也可以寻找到文化资本的积累渠道。一句特别的言论、一次特殊的遭遇、甚至一次引起情感共鸣的表演等都可能迅速引发关注并积累巨大的文化资源。如果处理得当或持续策划建构,将其转换为其他社会资本或经济收益非常容易。
对生活策划展示的过程就是自我建构的过程。数字生命的自我意识来自数据化了的个体:数据不仅在记录个体的生命历程,也在建构一种数字化的自我。所有数字空间内的自我展示、自我记录与数字互动,都是“我”的建构过程。
“数字世界的我”是数字生命的核心内涵,蓝江教授指出,我们在网络中采用多重策略建构身份,智能算法可以精准地描绘出另一个自我。这个自我不是由我们的理性的自我意识构成的,而是由无数我们有意或无意的行为留下的数据构成的。正是在这个意义上讲,数字生命的价值实现来自人们在互联网数字空间中的所有行动。数字生命的自我建构过程更加复杂,参与建构的因素更加不可掌控,数字生命的生命镜像也只能由数据的方式描绘和理解。
新生命美学
数字生命是技术化生命,是自然生命在身体与精神方面双重技术化(非自然化)的结果。当身体转换为数码的时候,身体就具备了最大程度的时空拓展;当主体转换为账号的时候,主体也实现了最丰富的内涵建构;当精神与意识也可以最大限度地实现想象性超越的时候,人们对生命的认识与对独异性价值的标定,就会以一种新的生命美学的方式加以确认。
在人类形形色色的生命活动中,只有审美活动是理想性的,以超越生命的有限性为特征,因此, 生命美学代表了生命活动的理想维度。通过审美活动,人类得以借助否定的方式弥补了实践活动和科学活动的有限性,使自己的生存活动有可能在某种意义上构成一种完整性。但一个时代的人类理想与主体追求具有这个时代的规定,因此,生命美学的核心在于理解这个时代的生命以及生命的超越性价值。
数字生命崇尚独异性,追求体验、强调感性、渴望自由,代表了一种人格与自我建构层面的理想主义。数字生命超越了生命认识的本质论、一元论、同一性和中心化,超越了生命构成的确定性与生命书写的元叙事。网络世界中人们通过多重策略建构起来的自我形象或是“人设”,代表着自我的理性状态;人们以数字账号为“外主体”实现的社会联结,成为人们实现主体解放与行动自由的契机;在生活实践方面,更是彰显出强烈的独异性的美学原则。
独异感与法则、与教条、与规律、与一切他律性的因素格格不入。而 只有在审美中,激进自由的体验被视为是正当的。网络世界中的生命体验,恰好满足了这种生命的自由感与审美层面的超越性。游戏者们自由建构多重身份,超越式处理游戏社群内“价值协商”与“价值认同”问题,最终因为游戏时间的掌控而收获了现实世界的认可。
5
结语:超生命与超文化
数字生命作为生命的某种解放形式,是一种超生命——生命脱离了与身体的同一性、与意识的对应性,生命本质被技术最大程度地建构着和创造着。
超生命也带来了生命观念的同步解放。人们在数字世界中追求新颖独异,强调感性经验对生命的重要性,这种区别于前数字时代理性价值体系的生命观与价值观, 彰显的是生命的个性与数字化生存的高辨识度。同理,人们要求自身的生存环境也是独特的。于是,个体生命实现自我的方式与日常生活的赋值方式都改变了,实现自我的路径变成为了自己去体验和经历而不是去实现某一个社会目标,生命价值的标定要“存在”于自己的各种行动之中,哪怕是瞬间的体验。
如果说数字生命是一种超生命,那么数字生命所创生和认同的文化便是一种超文化。 超文化意味着,文化与非文化的边界被消解,当下事物与历史事物之间、不同民族文化之间的边界也一样被消解,所有事物似乎都可以不受限制地变成社会的文化资源,变成具有文化价值和情感的对象。在追求独异性的互联网空间中,超文化就变成了无比丰富的文化资源,与文化的全球化相匹配。这或许能够解释,互联网时代的全球文化在外部形态逐渐趋于同质的情形下,内部构成却又无比丰富而鲜活、独特而新异。
作者介绍
王敏芝:陕西师范大学新闻与传播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
本文内容有删改和编辑,原载于《新闻与写作》2024年第11期,注释从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