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曾将“996”视为常态的互联网和制造行业,越来越多企业加入到“反内卷”行动中来。
近日,某无人机龙头企业开启“不准加班”运动,规定员工晚上9点必须下班,深圳总部一到晚上9点,主管和HR分三轮“赶人”下班;美的集团也传出消息,近期开始提倡各部门严格控制加班,规定18:20后不允许有人还在公司加班,同时禁止员工就餐后再返回工位继续加班,引发社会广泛关注。而在今年2月,国内另一制造业巨头海尔就曝出强制双休、工作日加班不得超过3小时/天。
几家大厂因为“不准员工加班”,上了热搜。为了不让员工加班,企业可谓是“八仙过海,各显神通”。之前还是“996重灾区”,现在摇身一变成了“反内卷”斗士,这不由让人感慨:职场风向可能真的要变了!
无论大厂们这样做的具体动机是什么,“反内卷”都是值得肯定的。畸形病态的“加班文化”是一剂慢性毒药,侵蚀员工的健康,也不利于企业的长远发展乃至整个社会系统的良性运转。对“无效加班”“形式主义加班”“过度加班”说不,把所谓的“下班羞耻感”狠狠扔进垃圾桶里,让“非必要不加班”成为常态,是全社会的共同心声。
在为这些大厂“反内卷”叫好的同时,也重温一下法律常识。我国《劳动法》明确规定,国家实行劳动者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八小时、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十四小时的工时制度,用人单位应当保证劳动者每周至少休息一日。用人单位由于生产经营需要,经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得超过一小时;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劳动者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得超过三小时,但是每月不得超过三十六小时。早在几年前,人社部、最高法就曾明确“996”严重违法。
再来审视大厂们的“反内卷”,本质上只是重回法治的轨道而已。“996”的前车之鉴,令人对大厂们的“反内卷”很难不心存疑虑:如果只是在单位不加班,到家后是不是还需要工作?万一是的话,那么,反内卷、反“形式主义加班”,就有沦为新的形式主义之嫌。
企业“反内卷”刚刚开始,实效如何还需要时间给出答案。“非必要不加班”,是一场关于生产效率、员工权利与职场生态的深层次变革,何时“非必要不加班”不再是新闻,大家都对“8小时工作制”习以为常,才是社会的正常景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