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商报讯(记者 冉黎黎)12月18日晚间,ST锦港(600190)披露公告称,公司股票自2024年12月19日起被叠加实施其他风险警示,实施后A股简称仍为“ST锦港”,B股简称仍为“ST锦港B”。公司股票交易日涨跌幅限制仍为5%。
ST锦港表示,经自查,公司原法定代表人、总裁刘辉未经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决策,超越其权限,擅自以公司名义与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连分行签署《资产权益收购协议》、与抚顺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开发区支行签署《保证合同》,导致公司违规对外担保余额合计约为4.8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母净资产的7.11%。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规定,公司违反规定决策程序对外提供担保,余额达到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5%以上,或者金额超过1000万元,未能在1个月内完成清偿或整改,公司股票将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