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小米、格力之间硝烟再起!格力电器董事长董明珠在接受专访时谈到,“雷军给股民分了多少钱?”同时,董明珠爆料称,小米最近因为专利侵权赔了格力50万。话题“董明珠爆小米空调专利侵权赔了50万”、“董明珠再回应与雷军赌约”冲上热搜。
再回应与雷军赌约
事情起因是,在近日一档名为《珍知酌见》的节目中,董明珠表示,第一个五年雷军输了,至于第二个五年没有人跟他赌,成功不成功有各自的逻辑。“我有股民利益最大化。那你雷军跟我比,你给股民分了多少钱,拿了股民那么多钱用完了,钱到哪去了?股民回报是什么?”
据历史公开报道,2013年12月12日,雷军和董明珠同时获得央视财经“中国经济年度人物”荣誉。在颁奖典礼上,董明珠对小米的商业模式有不同看法,风头正盛的雷军自然不服,两人互相呛声,现场打赌。
雷军:“小米模式能不能战胜格力模式,我觉得要看未来五年。请全国人民作证,五年之内,如果我们的营业额击败格力的话,董明珠输我一块钱就行了。”董明珠:“第一,我告诉你不可能;第二,要赌就赌10个亿。”
一家做实业,一家做互联网,颇有些“关公战秦琼”的意味。这场赌约经常会被翻出来,“监督”两人履行赌局。
2014年,雷军在接受采访时就自信满满地说,“去年我和董明珠打赌,格力1200亿,小米300亿,差4倍;今年小米800亿,他们1400亿,差距小了,再有一两年格力就输了。”
结果显示,2018年格力营业收入2000.4亿元,比小米多出250多亿元,格力在五年之“赌”中胜出。
2019年8月,在中国质量协会40周年纪念大会上,董明珠表示,跟雷军的10亿赌约已经结束了,结果大家都知道了。10个亿她不要了,还想再跟雷军赌五年。雷军则回应称:“我觉得可以试一下”。
在《珍知酌见》节目中,董明珠还爆料,小米最近因为专利侵权赔了格力50万。董明珠强调,“我可以说格力是世界最好的空调,我们有十几万项的专利”。
对此,12月16日,小米公关部总经理王化发文称,小米空调没有专利侵权行为,更没有因为专利侵权赔偿的情况。他还转发了@小米公司发言人于7月10日发布的微博。该微博称,经查,小米并未收到任何环境电器相关诉讼。
到底是谁在侵权?
今年7月9日,格力电器文化传媒中心通过微博账号“格力文传”发文称,针对小米官方旗舰店所售米家小米电风扇BPTS01DM侵犯格力电器专利权案,2022年12月22日,广州知识产权法院作出一审判决,判决其行为已经构成侵权,并赔偿格力电器经济损失和维权费用。
7月10日,该账号进一步表示,“米家小米电风扇BPTS01DM”侵犯了格力电器相关专利,该侵权产品的委托方为“小米通讯技术有限公司”,制造商为“浙江星月电器有限公司”。制造商已更名为“造梦者(浙江)科技有限公司”,该公司已向格力电器支付185万元。
小米方面则通过“小米公司发言人”微博号称:“经查,我司并未收到任何环境电器相关诉讼。”也就是前文小米公关部总经理王化所转发的微博。针对此事,小米公司相关负责人也表示:“以小米公司发言人对外的内容为准。小米确实没有接到相关诉讼。”该负责人称,这是格力单方面提及的诉讼,不是和小米的。
资料显示,“米家”是小米公司旗下的智能家居品牌,雷军于2016年3月29日在北京发布。米家的定位是提供高品质智能家居产品,打造智能、舒适、便捷的家居生活体验,通过与小米其他智能硬件的互联互通,实现智能家居生态的构建和拓展。
虽然小米品牌也涉足一些智能家居产品,但是还是以手机、电视、电脑等智能硬件为主;因此小米和米家可以视作两个品牌,但是聚焦的产品线不同。
根据我国《产品质量法》相关规定,如果产品出现质量问题,产品的生产商和委托商均要承担相应责任。不过,在格力这起案子中,专利纠纷又是另一个情况,而且复杂的多。
根据上海知识产权法院三级高级法官凌宗亮此前发表在《电子知识产权》的文章《加工承揽关系中专利侵权产品制造者及其责任认定》一文称:在侵害专利权纠纷中,如果侵权产品系侵权人自行完成的,认定侵权产品的制造者并不困难,但在加工承揽关系中,侵权产品系承揽人根据定作人的指示生产,或者系根据他人设计的技术方案加工,此时如何确定侵权产品的生产者,继而判定相应的侵权责任,司法实践仍存在较大的争议,亟需明确裁判标准,为委托加工行业的发展提供行为指引和规范借鉴。
像格力起诉米家代工厂称对方专利侵权,法院需要根据双方实际情况,来判定小米方面是否应当担责,情况较为复杂。
业内观点认为,制造企业在研发、设计过程中,应该持续进行防侵权检索,弄清该领域的专利现状,然后进行规避,如果企业能力不足,还可以委托给专业机构。若制造商没有这种法律意识,也没投入相应的成本,那显然是在“走钢丝”。尤其对电风扇这种成熟品类而言,其中的专利已经非常密集、细化,“踩红线”的危险不小。
小米五年零分红
从近五年财务状况来看,2019年-2023年,格力电器营收分别为2005亿元、1705亿元、1897亿元、1902亿元、2050亿元,小米集团营收分别为2058亿元、2459亿元、3283亿元、2800亿元、2710亿元。可见,格力电器营收已被小米全面超越。
2019年-2023年,格力电器归母净利润分别为247.0亿元、221.8亿元、230.6亿元、245.1亿元、290.2亿元,小米集团归母净利润分别为100.4亿元、203.6亿元、193.4亿元、24.74亿元、174.8亿元。虽然,格力电器营收不如小米,净利润方面却比小米高出许多。
从分红情况来看,2019年-2023年,格力电器分红总额高达708.73亿元,而小米近五年零分红。
而小米集团港股上市前夕,雷军获得价值98.3亿元的B类普通股股权激励一项颇为引人关注。
2018年4月,雷军通过其控制的Smart Mobile Holdings Limited获得了价值98.3亿元的B类普通股股权激励。对雷军获此股权激励的理由,更新前的招股书称这是基于雷军对小米公司发展做出了“巨大贡献”,在程序上经董事会提议,获小米全体股东一致同意。此外,招股书称此次股权激励是互联网和高科技行业的普遍做法。
对此,证监会在反馈意见中,要求小米进一步说明并披露此次雷军获此巨额红包的决策程序,“是否符合公司章程和关联交易制度及公司治理有关规定”。更新版的招股说明书称,此项决策过程“可不实际召开会议而采取全体股东一致签署书面决议的方式”,且上市前作出的股东大会决议均以该方式作出。
除了决策程序合规与否外,还要考虑此项股权激励对上市后小米的利润影响。
2015至2017年,小米扣非净利润分别为-22.48亿、2.33亿、39.45亿。以此对比,雷军在小米上市前,一次性拿走了相当于小米2016年42倍、2017年2.5倍的利润。
或许是考虑到上市后盈利的黯淡预期,小米在更新版的招股说明书中表示,未来五年内暂时没有股利分配的计划。
(部分内容综合自北京商报、金融界、中国新闻周刊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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