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科技的不断进步,深度科技创新已经成为推动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的重要力量。深度科技创新不仅涉及到基础科学理论的突破,也包括技术科学和技性科学原理的突破。这种创新的复杂性和重要性,使得其在现代社会中的作用越来越显著。本文将深入探讨深度科技创新的发展趋势、影响因素及其对经济发展的影响。
深度科技领域的突破与挑战
在深度科技领域,科学原理的突破是推动创新的关键。这种突破既包括基础科学理论的突破,也包括技术科学和技性科学原理的突破。随着认识对象的复杂程度增加,深度科学原理取得重大突破的难度也在增大。然而,深度科学领域的通用技术、工具技术、平台技术的进步,对整体深度科技创新具有愈发重要的意义和价值。这符合钱学森倡导的大力发展技术科学的中国科技创新路线,强调在技术发展瓶颈的情况下,技术科学和技性科学原理的突破更为重要。
创新制度建设与生态体系升级
深度科技创新的发展离不开创新的制度建设与生态体系的升级。以美国为例,其深度科技创新发展历史就是其创新基础性制度不断完善的过程。美国通过一系列科技创新制度,如《莫里尔土地赠与大学法案》、国家科学基金资助科研的体制机制、《拜杜法案》等,推动了深度科技成果的转移转化。此外,风险投资制度的建立与发展,对深度科技领域科技与金融互动体系的构建发挥了巨大作用。深圳“双创”发展经验也表明,制度开放是培育“双创”发展动力的关键,有利于“双创”制度文化环境的形成,是深度科技创新长期可持续发展的根本保障。
高能级、复合化的创新主体
深度科技创新越来越依赖于高能级、复合化的创新主体。国家实验室、高水平研究型大学、科技领军企业等国家战略科技力量在推动关键核心技术攻关、实现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方面具有核心作用。企业在深度科技创新中的作用尤为突出,尤其是当企业从跟踪型科技创新主体升级为引领型科技创新主体时。深度科技创新创业主体也呈现出身份复合化的特征,如科学企业家、工匠创业者、星火创客等,反映了在深度科技创新时代创新主体身份的深刻变化。
创新投资的体系化
深度科技创新需要新的投资方法和投资体系,以克服各种系统性障碍。深度科技投资更看重投资体系的相互融合与衔接。科技创新与金融的关系不断深化,二者由单向配合阶段、密切结合阶段发展到深度融合阶段。深度科技创新不仅需要银行等金融机构的支持,更需要多元化风险投资及证券市场的加持。政府对研发的直接投资和对风险投资等的间接政策性支持,对于保持市场的良好运行至关重要。《欧洲深度科技报告(2023版)》的数据显示,深度科技初创公司要达到500万美元以上的收入水平,就需要比传统初创公司多投入35%的时间和48%的资本。
技术知识基础与创新创业工具
深度科技创新的商业化对技术知识基础、创新创业工具和平台的依赖度更高。技术成果所具有的知识基础及所涉及的每个领域的技术工具、组件等条件,直接关系到其能否实现商业化。例如,生命科学领域的基因编辑工具、AI平台等已成为合成生物技术实现大规模商业化的重要条件。如果一项技术背后的基本原理取得重大突破性进展并具备较好的技术知识基础、创新创业工具和平台,就可以为创业者提供低成本的支持,降低初创时的技术难度与融资难度,进而增加创业成功的可能性。
深度科技创新与第五次创业潮
深度科技创新将成为我国第五次创业潮的核心内容。从第一次农民企业家、城市个体户创业,到第二次科技人员下海创办科技企业,再到第三次互联网行业创业,以及第四次以“大众创业、万众创新”为标志的全民创业,我国已经掀起了多次创业潮。现在,第五次创业浪潮正在形成,这次创业潮是以深度科技创新成果为支撑的高水平创业。本轮创业潮与以往相比存在明显的区别,如面临的经济环境不同、国际环境压力大等。整体而言,本轮创业潮是国家开放战略所需要的,也是国内经济社会向引领型创新发展模式转型升级所需要的,因此是与发展新质生产力相契合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