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税收业务
常见问题(四)
常见问题
问:
哪些企业需要报告国别报告?
答:
国别报告主要披露最终控股企业所属跨国企业集团所有成员实体的全球所得、税收和业务活动的国别分布情况。
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居民企业,应当在报送年度关联业务往来报告表时,填报国别报告:
(一)该居民企业为跨国企业集团的最终控股企业,且其上一会计年度合并财务报表中的各类收入金额合计超过55亿元。
最终控股企业是指能够合并其所属跨国企业集团所有成员实体财务报表的,且不能被其他企业纳入合并财务报表的企业。
(二)该居民企业被跨国企业集团指定为国别报告的报送企业。
政策依据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完善关联申报和同期资料管理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42号)
供稿:河东区税务局国际税收管理科
排版:朱铭君